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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基地配套市政道路工程(一期)、N10、N11南延工程(一期)、N5**延工程项目经理部
路面附属材料采购招标补遗
(补遗编号:ZJJZ-ZGXM-LMFCG-2025-008-B01)
各投标人:
****集团****基地配套市政道路工程(一期)、N10、N11南延工程(一期)、N5**延工程项目经理部(招标编号:ZJJZ-ZGXM-LMFCG-2025-008)的路面附属材料采购招标文件
进行补充说明与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条款
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原内容为:(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及代理经销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
二、更改后条款
现对上述条款进行修改,修改后内容为:(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及代理经销商(含分支机构),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
其中:独立法人企业需提供上述证件;分公司参与投标的,****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公司投标及履约行为承担连带责任,总公司的资****公司资质的有效证明。
三、其他说明
本补遗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补遗公告与招标文件存在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公告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本补遗公告,并按修改后的条款准备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公司****基地配套市政道路工程(一期)、N10、N11南延工程(一期)、N5**延工程项目经理部
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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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昝岗市政项目路面附属材料采购补遗公告-补0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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