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人民检查院2辆公务车辆拍卖公告
项目编号:****
受****(以下简称“转让方”)的委托,****、**市****公司对其拥有的车辆以拍卖(中拍平台)的方式公开拍卖。
****拍卖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一、拍卖标的及竞买保证金
| 序号 |
车牌号码 |
品牌型号 |
发动机型号 |
车架型号 |
登记时间 |
年检至 |
交强险 |
登记证书 |
购置税 |
评估值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 1 |
皖F29055 |
大众汽车牌SVW7180HJ |
U55332 |
LSVCH6A42DN133536 |
2013/10/11 |
2025/10 |
2025/11 |
有 |
有 |
1.31 |
0.5 |
| 2 |
皖FF9055 |
**现代牌BH6470MAY |
DB788575 |
LBEDMBND3DZ058440 |
2013/10/11 |
2025/10 |
2025/11 |
有 |
有 |
1.27 |
0.5 |
二 、内部决策、行为批复情况
本次转****财政局批准同意。
三、标的评估确认情况
根据****公司出具的《****拟处置资产所涉及的****车辆市场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和汛评报字(2025)第087号),该评估结果已得到委托方的确认。
四、竞买人应具备的条件与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当天签订《成交确认书》。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车辆转让合同》,并在车辆转让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价款总额汇****交易中心账户(账户名称:****交易中心;账号:340********053009649;开户行:建设银行****支行)内。
3、标的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转让方协助。标的的过户、违章扣分及罚款处理、补证、移交、装卸、运输等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由于自身原因未能在款项结清后三个月内办理完毕的,责任自负。标的物按现状,由转让方负责移交、过户给买受人。
4、本次拍卖车辆不含车辆号牌。
五、竞买登记
意向竞拍方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12日下午16:30前持下列文件****交易中心5楼520****公司办理有关手续:
(一)符合竞拍资格的意向竞拍方须交纳竞买标的对应的竞拍保证金。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缴****交易中心账户,不得以现金缴纳(账户名称:****交易中心:账 号:340********053009649;开户行:建设银行****支行)。未成交者,成交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竞拍保证金按原交款账户无息退还。
(二)企事业法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见附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承诺函(见附件)、竞买人登记表(见附件)、退还保证金声明函(见附件)、委托他人竞买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以上资料一式两份,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自然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承诺函(见附件)、竞买人登记表(见附件)、退还保证金声明函(见附件)、委托他人竞买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以上资料一式两份,所有复印件需本人签字。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12日。
七、标的展示及答疑时间
(一)标的展示:2025年6月11日—2025年6月12日;
(二)答疑时间:2025年 6月12日上午9:00,在**市****公司进行答疑。
八、报名及拍卖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12日16:30止;
(二)拍卖时间:2025年6月13日(星期五)上午9:00;
(三)拍卖地点:****交易中心竞价大厅
九、联系电话:
**市**区人民检查院 曹主任 联系电话:0561-****199 **市**区府前路5号
**** 王女士 联系电话:0561-****430 **市人民路199号五楼
**市****公司 刘先生 联系电话: 136****8997 ****一中****餐厅隔壁)
**市**区人民检查院
****
**市****公司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