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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5-06-03
| 项目名称 | **县恰尔牧道桥复改建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县冲乎尔镇境内苏木达耶列克河中游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24678 |
| 建设单位 | ****(****总站) | 法定代表人 | 范波 |
| 联系人 | 加勒哈斯 | 联系电话 | 132****4409 |
| 项目投资(万元) | 1671.245 | 环保投资(万元) | 83.562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10-01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0 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生命救援、应急保通工程以及国防交通保障项目;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项中配套设施;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三级、四级公路。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项目位于库底淹没区,是对库底淹没区内的牧道及牧道桥建设。维修改造(或**)牧道路线5.484km,路线在苏木达耶列克河主河个建24 30 24m钢贝雷架桥一座,在副河沟内修建1-42m及 1-36m 贝雷架桥各一座。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间对可能产生粉尘源的地点采取规范施工措施后通过洒水降尘排放至大气中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简易旱厕收集措施后通过污水管道排放至山林地带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废水采取集中隔油沉淀池处理措施后通过废油回收集中处理排放至水池回用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1.施工中的建筑废料等,不得弃于河道及河滩地,经分类收集后外售,不能外售****政府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2.工程承包合同中应明确筑路材料(如沥青、油料、化学品等)的运输过程中防止洒漏条款,堆放场地不得设在沿线灌溉水渠附近,以免随雨水冲入水体造成污染;施工材料如沥青、油料、化学品等有害物质堆放场地应设蓬盖,以减少雨水冲刷造成污染:施工人员的生活区不宜安排在河边。施工营地修建临时早厕,粪便定期清理可用于肥田,施工结束后覆土掩埋:施工营地必须设置垃圾箱和卫生处理设施3.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存放于设置在附近的垃圾收集点,由市政环卫部门清****处理厂处置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1.认真进行机械维修保养工作,使其在正常状态下运转2.拌和场地应设置在远离居民稠密的地方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1.动工前在项目周边建临时围墙、及时清运弃土、及时夯实回填土、及时绿化、施工道路采用硬化路面2.施工期间应对废弃土石进行及时的清运,尽量减少废弃土石的堆放面积和数量或无土石堆放。3.建议在施工期间,对废弃土石临时堆放地下垫面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采用硬化地面、在废弃土石堆上部覆盖塑料薄膜等防风、防雨措施,避免水土流失4.在施工场地建排水沟,防止雨水冲刷场地,并在排水沟出口设沉淀池,使雨水经沉淀池沉清后回用,尽力减少施工期水土流失5.严格按设计要求中的指定地点堆放工程弃渣,工程结束后,尽快实施施工迹地恢复,及时栽种绿化植被,减少裸露地表,防止水土流失 | ||
| 承诺:****(****总站) 范波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总站), 范波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