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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开展全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内民政〔2021〕130号)、《关于印发〈**自治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内民政〔2023〕149号)等文件精神要求,****民政局、财政局开展2025年养老机构评定工作。经过养老机构自愿申报,资格初审、现场考察评价与审定程序,确定了评**果,为加强社会监督,现将评**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5月26日至5月30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反映。联系电话:0476—****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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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6日
**市**山区养老机构评定公示
| 序号 | 机构名称 | 评定等级 |
| 1 | **市****中心 | 二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