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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投●逸晴湾(四期)工程见证取样询比采购第1号补遗书
根据《**交投●逸晴湾(四期)工程见证取样询比采购文件》(以下简称“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采购人现发布第1号补遗书。本补遗书是对采购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效力优先于采购文件。本补遗书正文共1页,请各供应商注意是否完整。补遗书内容如下:标书代写
一、补遗书
1、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删除“乙方义务:7、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乙方在2024年7月31日前应完成相关资质的重新核定工作,乙方逾期未核定或资质核定未通过,产生无效报告(包括已检测但未出报告的部分)、或检测报告不被主管部门认可的,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应由乙方承担。9、在资质证书到期前3个月向甲方报告资质更新情况,并在资质证书更新后及时向甲方备案,原资质证书到期前1个月必须完成备案。”,增加“乙方义务:乙方在合同履约期间需保证资质有效,乙方逾期未核定或资质核定未通过,产生无效报告(包括已检测但未出报告的部分)、或检测报告不被主管部门认可的,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应由乙方承担。”标书代写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5年6月13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3、采购文件其他要求及内容未做调整。标书代写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