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卫生院****工作站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5月23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1、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2025年6月19日10:00;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变更为:**县双墩镇**北路与济****服务中心北楼2楼8号开标室标书代写
2、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2.货物指标要求”中,参数“★2、设备操作方式:触控式操作,屏幕尺寸≥10英寸,无需鼠标、键盘。”删除;标书代写
3、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2.货物指标要求”中,参数“10、软件具有标准、调频、调幅等多种脉冲输出模式,满足不同脉冲输出要求。”删除;标书代写
4、本项目采购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中,2.3.2更正为“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93分,其中:技术资信分值63封面,价格分值30分。”标书代写
5、本项目评分细则中,“★号项技术参数”和“其他技术指标技术参数”更正如下:
| ★号项技术参数 |
投标人所投产品主要技术参数(标注“★”的条款)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每有一条满足或正偏离的得4分,共3条,满分12分。 注: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响应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为评审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医疗器械注册证、官网截图、技术彩页、技术白皮书等,提供其中之一即可。标书代写 建议投标人对相应内容在证明材料中进行逐一标注,以方便评委评审。标注“★”的条款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为不满足或负偏离。 |
0-12分 |
| 其他技术指标技术参数 |
投标人所投产品其他技术指标技术参数(无标识符号条款),每有一条满足或正偏离的得3分,共9条,满分27分。 注: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响应表为评审依据。标书代写 |
0-27分 |
更正日期:2025年6月3日
问1:关于参数2“设备操作方式:触控式操作,屏幕尺寸≥10 英寸,无需鼠标、键盘。”的相关质疑。
答1:见更正内容。
问2:关于参数10“软件具有标准、调频、调幅等多种脉冲输出模式,满足不同脉冲输出要求。”的相关质疑。
答2:见更正内容。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县水湖镇杨公路与南一环交叉口
联系方式:0551-****43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县双墩镇**北路与济****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方式:0551-****1979、****19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志敏
电话:0551-****1979、****1970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