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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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关于**市“十五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项目的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
**省**市**市
发布日期:2025-06-03 15:47
项目编号: XZP202****300250
项目名称: **市“十五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项目
建设单位:****
招标条件
**市“十五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 规模 |
**市“十五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项目 |
| 范围 |
**市“十五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项目; |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响应磋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本项目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接受非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磋商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具体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因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招标文件的获取
| 获取时间 |
2025-06-04 09:30 至 2025-06-10 16:30 |
| 获取方式 |
(1****公司现场报名,报名联系电话:0512-****6997/186****4146。 (2)或通过电子邮件将以上文件扫描合并为1个PDF文件,邮件资料请注明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邮箱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电子邮箱:****@qq.com。原件随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一同送达开标地点(不要密封在磋商响应文件中)。 采购代理机构对相关文件资料审核通过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响应磋商单位发送采购文件,响应磋商单位收到采购文件后需及时回复邮件“确认已收到”。相关文件资料审核过程中,采购代理机构如需响应磋商单位进一步补充资料、或要求将原件送抵采购代理机构处复核的,响应磋商单位应及时予以配合。如相关文件资料审核不通过或存在伪造或虚报,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该单位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3)报名通过后发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06-17 10:00 |
| 递交方式 |
纸质文件递交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 |
2025-06-17 10:00 |
| 开标地点 |
**市人民中路18****规划局708会议室。 |
其他
****受****的委托,就其**市“十五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项目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单位前来报名参加。 一、采购项目概况 1、磋商编号:**** 2、采购项目:**市“十五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项目 3、采购预算:人民币贰拾柒万捌仟元整(¥278000.00) 4、最高限价:人民币贰拾柒万捌仟元整(¥278000.00) 注: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响应。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年7月15日前。 二、磋商响应单位投标资格要求: (一)响应磋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本项目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接受非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磋商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具体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因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注:拒绝下述响应磋商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磋商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根据“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的响应磋商单位,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发售信息: 1.出售时间:自2025年6月4日起至2025年6月10日每日9:30~~16: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出售地点:**市**区平泷路251****广场A座1610室 3.出售方式: (1****公司现场报名,报名联系电话:0512-****6997/186****4146。 (2)或通过电子邮件将以上文件扫描合并为1个PDF文件,邮件资料请注明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邮箱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电子邮箱:****@qq.com。原件随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一同送达开标地点(不要密封在磋商响应文件中)。 采购代理机构对相关文件资料审核通过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响应磋商单位发送采购文件,响应磋商单位收到采购文件后需及时回复邮件“确认已收到”。相关文件资料审核过程中,采购代理机构如需响应磋商单位进一步补充资料、或要求将原件送抵采购代理机构处复核的,响应磋商单位应及时予以配合。如相关文件资料审核不通过或存在伪造或虚报,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该单位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3)报名通过后发采购文件。 4.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时响应磋商单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公司公章,所有报名材料均需加盖响应磋商单位公章(不包括投标专用章等企业专用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如委托被授权人参与,则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响应磋商单位为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采购文件售价500元,按标段收取,售后不退。 五、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7日10时00分;地点:**市人民中路18****规划局708会议室。 2.磋商时间为2025年6月17日10时00分;地点:**市人民中路18****规划局708会议室。 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磋商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六、公告期限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信息、采购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的告知、采购任务取消的告知在“**省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七、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壹份,副本份数:贰份;另提供加盖响应磋商单位公章的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版一份; 八、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收取数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响应磋商单位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现金形式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或到达以下指定账户,否则拒绝接收。 账户名:**** 开户行:浦发银行金阊支行 账 号:890********009631 注:汇款单上需注明响应磋商单位名称、标号、金额 九、其他补充事宜 1.答疑时间为2025年6月11日09时00分至17时00分(**时间)。疑问提出的方式:通过邮件方式提出,邮箱地址:****@qq.com 2.请贵单位领取本次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按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十、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 地址:**市人民中路18号 联系人:顾梦琪 联系电话:0512-****9001 2.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区平泷路251****广场A座1610室 邮编:215000 联系人:金娟、刘秀萍、殷涛霞 联系电话:0512-****6997 **** 2025年6月3日
联系方式
地址:****区平泷路251****广场A座16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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