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关于**黄谷220****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核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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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关于核准****黄谷220****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的请示》(渝电发展〔2025〕42号)收悉。根据《关于**市“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电网项目中期滚动调整的通知》(渝发改能源〔2024〕1135号),结合**市****公司的评估意见(重建管〔2025〕17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满足**电网新增负荷需求,有效缓解石马站主变重载问题,优化片区电网结构、提高供电可靠性,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单位:****。
四、项目建设地点:**。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扩建香山、****电站110千伏间隔各2个;**黄谷—****电站110千伏线路,涉及**单回架空线路长度0.72千米、双回架空线路折单长度46.42千米、单回电缆线路长度0.22千米;开断110千伏龙驼线π****电站,涉及**双回架空线路折单长度3千米、双回电缆线路折单长度0.13千米;开断乌普线π****电站,涉及**同塔双回通道单边架设110千伏架空线路长度1.65千米;采用光缆通信,完善相关一、二次设备。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7803万元,其中:**工程费561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936万元,基本预备费151万元,贷款利息99万元。资金****银行贷款,分别占比25%和75%。
七、招标核准: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设计、施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八、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是原忠****管理局出具的《不动产权证》〔渝(2016)**不动产权第****43496号〕、******局出具的《不动产权证》〔渝(2021)**不动产权第****45765号〕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市政500********0003号)、**信访办出具的《关于**黄谷220****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备案意见的复函》(忠信办函〔2025〕17号)。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你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申请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未按规定获取延期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委员会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