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办案区餐饮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03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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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检察办案区餐饮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义 ****685****

报价起止时间:2025-06-03 17:02 - 2025-06-06 18:00

采购单位:****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建议品牌
食品加工机械设备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食品加工机械设备; 电磁小炒炉:详见附件清单;

次要参数要求:
1批 341818.00 无品牌
无型号

买家留言:-

附件: ****检察办案区餐饮设施设备采购清单.xlsx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省 **市 **县 **街道 **省**市**县虹****区112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商务要求 商务条款: 1、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经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项100%。 2、交货期: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供货、验收完成。 3、质量保证期:自验收之日起,免费质保期为一年。 4、其他: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需把竞价时的检测报告原件交采购人进行核查,如与报价时上传材料不符将上报监管部门按虚假应标处理,并承担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5、售后服务: 5.1成交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整体质量保证期为1年的免费上门服务。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产品发生故障,成交供应商需免费修复直至满足产品性能的要求,或者更换产品或部分有缺陷的组件和材料。 5.2提供7*24小时售后服务热线,若货物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报修电话后1小时内响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承诺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在4小时内解决故障,未能解决故障在24小时内提供备用货物供采购单位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或替换全新货物(须提供承诺函佐证)。 6、安装和验收: 6.1 在供货的同时,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供中标产品的使用及安装、调试、维修手册等。采购人应在全部设备安装完毕后进行验收,验收时乙方必须在场。采购人根据其验收情况作出验收结果报告,成交供应商必须予以配合。 6.2 所有产品均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安装调试,若发生任一项指标不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在交货期内免费更换其不合格产品,使之达到招标文件要求,所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担。 6.3成交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国使用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与之有关的责任。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6-03
中标通知
横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办案区餐饮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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