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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6月3日我局对国家能源官台村50MW盐光互补项目110千伏电力接网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6月3日-2025年6月11日(7个工作日)。
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二、联系方式:
电话:0536-****989;0536-****928
电子信箱:yingjike_wfeeb@wf.****.cn
通讯地址:**市高新区**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11楼**
邮编:261061
三、公开内容
|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审批时间 | 审批文号 |
| 1 | **** | 国家能源官台村50MW盐光互补项目110千伏电力接网工程 | 2025.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