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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不动产权证书(土地)废止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为保护不动产使用者、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现将废止该不动权证书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不动产权使用者(或所有者)名称:卢建勤(身份证号码:441****20128***) 。
坐落:刁坊兴南大道44号区 ;
不动产权证号为:兴府国用(2003)第07-7830号;
宗地面积:600㎡。
****政府《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兴市府函【2014】41号,收回卢建勤坐落位于刁坊兴南大道44号区(证号:兴府国用(2003)第07-7830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注销土地登记,收回的上述国有建****政府储备土地,按规划要求重新办理供地手续。现不动产登记部门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废止注销该不动产权证书。如对上述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登记中心书面出示情由并提出异议,逾期视作无异议。联系电话:0753-****687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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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