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处置报废核酸耗材物资的公告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国资发产权规〔2025〕17号)和《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令第 32 号)等有关国有资产处置规定,经公司研究决定,现对我司已报废的核酸耗材物资进行公开处置。为确保资产报废处置公开、公平、公正,现就我司国有资产报废处置项目予以公示,并邀请具有再生**回收资格(或废旧物资回收资格)的企业参与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公告时间
2025年6月3日至6月9日。
二、处置内容
一次性使用病毒采样管、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一次性医用防护服等国有资产一批(详见附件)。报废资产搬运费、清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企业承担。
三、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 具有再生**回收资格(或废旧物资回收资格)。
4. 免费提供报废及相关事宜的服务。
5. 免费上门搬运。
四、报价文件材料要求
1. 报名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并出具报名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 出具有效期内的回收资格证明文件。
4. 出具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和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5. 出具唯一性的报价单。
五、报名方式
请各有意向的单位在6月9日17时前(逾期无效)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报价文件1套,要求完好密封,封口盖单位章。
报价文件递交地址:**市**区海秀东路16****广场9楼。
收件人及联系方式:董女士,136****9311。
六、现场查看报废资产
计划于6月9日上午10:30~11:30组织现场查看,具体请与我司董女士接洽。请各实勘单位自行记录,我司不提供资料。
七、报价款的支付
公司审核确定中标企业后进行公示,公示结束2个工作日内开展与中标企业签订合同流程。签订合同后,中标企业须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缴款。如若中标企业未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缴款或申请退出,则竞价第二高者作为中标企业,以此类推。
八、报价须知
1.本次公开处置的资产以现状转让,不分拆出售。
2.竞价人对公开处置的资产要进行充分调查了解,报名时视为已充分了解本批资产的现状和瑕疵,并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招标方进行追责和索赔。
3.竞得者付清货款后,须在一周内将处置资产提出,竞得者在整个处置和清运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程文明操作,对作业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负全部责任,处置中不得损坏和拿走其他非竞价处置物资,要负责将场地清理干净。
4.由于处置资产为报废且无使用价值的资产,品质完整程度均以竞价人现场实地查看为准。本次处置产品是报废资产处置,不予保证产品相关质量要求。
附件:核酸耗材物资报废处置清单.xlsx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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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