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关于加强我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
理的通知》(湛人社〔201
6〕123号)和《关于报送**市直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和创业培训定点机构 2024 年度评查材料的通知》(湛人社函〔2025〕24号)等精神,我局对区属4家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进行了考核评估,现将评查结果通知如下:
****开发区鹏宙****学校通过2024年度评查。****开发区****学校等3家机构放弃参加2024年度评查(具体名单见附件),即日起暂停招收培训学员和举办新的培训活动,不得报考和进行办学许可证换证、民政年检等工作。限期半年内整改,整改合格后方能继续开展办学活动。期满仍不合格的,取消办学资格,收回《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对结果有异议的培训机构需在本通知下发后10个工作日****开发区****卫生健康局提出申诉,逾期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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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3日
| 序号 | 学校名称 | 地址 | 办学内容 | 评查 结果 |
| 1 | ****开发区****学校 | ****开发区人民大道中59号生产办公大楼三层四层会议室 | 电工(5级、4级)、养老护理(5级、4级)、保育师(5级、4级) | 通过 |
| 2 | ****开发区****学校”设立 | **经开区绿华路28****花园五期3号楼第一层5号至16号商铺 | 电工(5级、4级)、育婴员(5级、4级、3级)、养老护理员(5级、4级、3级)、中式面点师(5级、4级、3级)、中式烹调师(5级、4级、3级)、公共营养师(4级、3级)、茶艺师(5级、4级、3级)、美容师(5级、4级)、信息安全管理员(4级、3级、2级)、物业管理师(4级、3级)、互联网营销师(5级、4级、3级) | 放弃 |
| 3 | ****开发区****学校 | ****开发区人民大道中34****财政局大楼内(北5层) | 网商运营(5级)、电子商务师(4级、3级) | 放弃 |
| 4 | ****开发区****学校 | ****开发区人民大道中26号8楼 | 育婴员(5级、4级) | 放弃 |
****开发区区属培训机构2024年年度评查结果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