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项目名称:**县智能网联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勘察设计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5-05-27
**县智能网联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勘察设计项目招标文件答疑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县智能网联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勘察设计项目(项目编号:****)答疑如下:
1、招标文件只说明了位于高新区内,请提供详细选址。
答:**大道与**路交叉口东北侧。
2、 请提供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图、用地地形图。
答:具体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地形由投标人自行勘察。
3、 能否提供项目各功能类型及规模要求,如厂房面积、仓储面积、办公及其他配套面积等
答:投标人自行设计。
4、能否提供工艺相关设计资料
答:所有资料均已提供,请投标人按现有资料编制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请问“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人员业绩”评审标准“自2020 年1月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设计费总金额不少于 300 万元的(或单个项目总投资额不少于2 亿元的或单个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 10 万平方米的)工业建筑项目工程设计业绩(须在对应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每个得 3 分,满分 6 分。”是否描述有误,应改成“自2020 年1月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项目负责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设计费总金额不少于 300 万元的(或单个项目总投资额不少于2 亿元的或单个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 10 万平方米的)工业建筑项目工程设计业绩(须在对应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每个得 3 分,满分 6 分。”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 人员业绩修改为“自 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设计费总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或单个项目总投资额不少于2亿元的或单个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的)工业建筑项目工程设计业绩(须在对应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每个得3分,满分6分。”标书代写
答:本项评审因素为“人员业绩”,所要求的业绩为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业绩。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
地址:**省**市**县高新区**大道6号高新装备制造产业园B6-3栋
邮编:231500
联系人:夏工
电话:0551-****1908
代理机构:****
地 址:******中心C座
邮 编:100071
联系人:刘工、张工、杨工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10-****8699,****8473
2025年06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