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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20MACBY53J29 | 建设单位法人:杨兴华 |
| 荣袁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 **市**区璧城街道璧渝路462号附1号 |
|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47--101)-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4-危险废物治理 |
| 建设地点: | **市**区 璧泉街道新裕路12号4号厂房 |
| 经度:106.22314 纬度: 29.52637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1-15 |
| 渝(**)环准〔2023〕10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120MACBY53J29001V |
| 2023-11-1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 |
| 5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120MACBY53J29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120MACBY53J29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5********11042XL | 竣工时间:2024-04-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4-08-1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2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816xnaOr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贮存区危险废物一次最大贮存量为360t,年最大中转量为4950t。 | 实际建设情况:贮存区危险废物一次最大贮存量为360t,年最大中转量为4950t。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委托具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单位对**市范围内中小企业等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收集、装车,并统一运送至本项目厂区贮存设施内,根据收集的危险废物种类、形态,将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项目对应的危险废物贮存区,危险废物与收集容器整体贮存在相应的贮存分区内,定期中转,危废外运由具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单位承担运输任务。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委托具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单位对**市范围内中小企业等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收集、装车,并统一运送至本项目厂区贮存设施内,根据收集的危险废物种类、形态,将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项目对应的危险废物贮存区,危险废物与收集容器整体贮存在相应的贮存分区内,定期中转,危废外运由具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单位承担运输任务。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的危险废物暂存区设置为密闭间,贮存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抽风系统(包括抽风口、管道及引风机)收集引入1****设备处理后通过厂房外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废酸暂存间设置为密闭间,废气经抽风系统(包括抽风口、管道及引风机)收集引入1套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厂房外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 2:碱喷淋废水经调节池预处理后与生活废水经生化池(处理能力不小于3m3/d)处理后进入璧****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采用建筑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采取合理的平面布局等方式,减小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1)危险废物经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分类暂存,及时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第23号)要求,检查统计表(详细记录台账)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记录,实现厂区危险废物100%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2)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1: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的危险废物暂存区设置为密闭间,贮存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抽风系统(包括抽风口、管道及引风机)收集引入1****设备处理后通过厂房外1根18m高排气筒排放。废酸暂存间设置为密闭间,废气经抽风系统(包括抽风口、管道及引风机)收集引入1套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厂房外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 2:碱喷淋废水经调节池预处理后与生活废水依托租赁厂房已建生化池处理后进入璧****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采用建筑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采取合理的平面布局等方式,减小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1)危险废物经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分类暂存,及时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第23号)要求,检查统计表(详细记录台账)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记录,实现厂区危险废物100%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2)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 有机废气排气筒高度由20米变为18米,不属于主要排放口。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积极防范环境风险。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项目同时应建立完善环境风险制度,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确保环境安全。项目的主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 1.项目中危险废物库房、存储罐区、导流沟、收集池地磅区及其余区域应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防渗措施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2.项目应设置1座80m3的事故池,用于收集因储存桶,储罐破裂而泄漏出的液体危险废物。 3.项目应配备消防器材(消防砂池)、应急物资、安全照明设施、监控系统、负压排气系统、温度监测、湿度监测、报警系统、个人防护用品等;设置通讯设备和工具、通风、降温、防潮、防雷设施等;建立危废台账,张贴禁止明火、禁止吸烟。 | 实际建设情况:对储罐区、危险废物库房、储罐区、裙角围堰、导流沟、地磅区及收集池进行重点防渗、防腐,建立定时、定期巡查制度、火险报告制度、安全奖惩制度等。对危废存储区进行各种日常的、定期的、专业的防火安全检查,并将发现的问题落实到人、限期落实整改。定期检查危险物质储存桶或罐,防止桶/罐老化、陈旧或破损而导致泄漏。贮存区容积最大为液态废物储存桶为200L,每个液态/半固态贮存区四周设置0.2m高围堰(有效容积8~10m3),大于贮存区域最大液态废物容器容积;项目储罐装置区最大储罐容积为48m3,储罐区四周设置1m高围堰,围堰有效容积114m3,设置导流地沟、收集池(有效容积1m3),大于贮存区域最大储罐容积48m3;另外厂区**一个有效容积80m3的事故池,完全能够容纳下因储存桶、储罐破裂而泄漏出的液体危险废物。制定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局进行了备案(备案编号:500********10011)。危废暂存区域按消防要求布置消防设施,主要包括消防沙、灭火器、吸油毡布等。项目以取得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备案号:500000WYS****20336)。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179 | 0 | 0 | 0 | 0.018 | 0.018 | |
| 0 | 0.0054 | 0 | 0 | 0 | 0.005 | 0.005 | |
| 0 | 0.0003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512 | 0 | 0 | 0 | 0.051 | 0.051 | / |
| 1 | 生化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 | 喷淋废水经pH调节池预处理后与生活废水经租赁厂房已建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 ******公司于2024年7月4日~7月5日对项目废水进行监测 |
| 1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 挥发性异味危险废物贮存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抽风系统 (包括抽风口、管道及引风机) 收集引入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厂房外挂1根18m高排气筒排放。 | ******公司于2024年7月4日至7月5日对项目废气进行了监测 | |
| 2 | 性喷淋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 | 废酸危险废物贮存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抽风系统 (包括抽风口、管道及引风机) 收集引入1套碱性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厂房外挂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 | ******公司于2024年7月4日至7月5日对项目废气进行了监测 |
| 1 | 建筑隔声、基础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采用建筑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采取合理的平面布局等方式,减小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 ******公司于2024年7月4日至7月5日对项目厂界噪声进行了监测 |
| 1 | 贮存区、罐区存储区、装卸区等区域采用防渗、防腐措施(满足渗透系数≤10-10cm/s),裙脚 (高200mm) ,并进行防腐防渗处理,暂存区四周设置0.2m高围堰(有效容积约8~10m3),储罐区四周设置1m高围堰,围堰有效容积114m3,大于贮存区域最大液态废物容器有效容积48m3。另外于厂区南侧设置有1座80m3的事故池;事故池与收集沟通过防渗PE管道连接并设置有切换阀,PE管道进行重点防渗处置并采用“可视化”的设计。项目贮存库发生少量液体泄漏时,可通过收集沟、围堰至收集井内暂存,当发生大量泄漏时,打开事故池切换阀,废液可通过PE管道汇至应急事故池暂存。 | 对储罐区、危险废物库房、储罐区、裙角围堰、导流沟、地磅区及收集池进行重点防渗、防腐,建立定时、定期巡查制度、火险报告制度、安全奖惩制度等。定期检查危险物质储存桶或罐,防止桶/罐老化、陈旧或破损而导致泄漏。贮存区容积最大为液态废物储存桶为200L,每个液态/半固态贮存区四周设置0.2m高围堰(有效容积8~10m3),大于贮存区域最大液态废物容器容积;项目储罐装置区最大储罐容积为48m3,储罐区四周设置1m高围堰,围堰有效容积114m3,设置导流地沟、收集池(有效容积1m3),大于贮存区域最大储罐容积48m3;另外厂区**一个有效容积80m3的事故池,完全能够容纳下因储存桶、储罐破裂而泄漏出的液体危险废物。 |
| 1 |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危险废物:项目本身为危险废物综合收集贮存中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区均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 (环保部公告2017年第43号) 等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危险废物转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 23 号)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危险废物:项目本身为危险废物综合收集贮存中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区均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 (环保部公告2017年第43号) 等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危险废物转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 23 号)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的收运委托****公司,已签订了运输合同(见附件6),****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渝交运管许可字500****07643号);危险废物收集后交**市禾润****公司和**中明****公司处置,已签订处置协议。 |
| 1 | 贮存区、罐区存储区、装卸区等区域采用防渗、防腐措施(满足渗透系数≤10-10cm/s),裙脚 (高200mm) ,并进行防腐防渗处理,暂存区四周设置0.2m高围堰(有效容积约8~10m3),储罐区四周设置1m高围堰,围堰有效容积114m3,大于贮存区域最大液态废物容器有效容积48m3。另外于厂区南侧设置有1座80m3的事故池;事故池与收集沟通过防渗PE管道连接并设置有切换阀,PE管道进行重点防渗处置并采用“可视化”的设计。项目贮存库发生少量液体泄漏时,可通过收集沟、围堰至收集井内暂存,当发生大量泄漏时,打开事故池切换阀,废液可通过PE管道汇至应急事故池暂存。 | 对储罐区、危险废物库房、储罐区、裙角围堰、导流沟、地磅区及收集池进行重点防渗、防腐,建立定时、定期巡查制度、火险报告制度、安全奖惩制度等。对危废存储区进行各种日常的、定期的、专业的防火安全检查,并将发现的问题落实到人、限期落实整改。定期检查危险物质储存桶或罐,防止桶/罐老化、陈旧或破损而导致泄漏。贮存区容积最大为液态废物储存桶为200L,每个液态/半固态贮存区四周设置0.2m高围堰(有效容积8~10m3),大于贮存区域最大液态废物容器容积;项目储罐装置区最大储罐容积为48m3,储罐区四周设置1m高围堰,围堰有效容积114m3,设置导流地沟、收集池(有效容积1m3),大于贮存区域最大储罐容积48m3;另外厂区**一个有效容积80m3的事故池,完全能够容纳下因储存桶、储罐破裂而泄漏出的液体危险废物。制定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局进行了备案(备案编号:500********10011)。危废暂存区域按消防要求布置消防设施,主要包括消防沙、灭火器、吸油毡布等。项目以取得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备案号:500000WYS****20336)。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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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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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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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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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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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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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