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能许可〔2025〕3号
****关于清****公司一期增资扩建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报来《清****公司一期增资扩建项目项目节能报告》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的相关要求,我局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清****公司 一期增资扩建项目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项目建设先进复合材料胶粘剂、绝缘树脂两大类品种产品的生产装置,年产能7.6万吨。项目对原有甲乙类车间内进行工艺技术改造;取消埋地罐区,改为甲类仓库(含危废库)。同时在扩建地块上新增1个甲类车间和甲类仓库、罐区、消防泵房、消防水池、初期雨水池、事故水池、锅炉房、废气处理设施及外管廊等配套设施,新增一批生产用釜、自动灌装线、储灌、砂磨机、空压机、冷干机、包装机等设备。**建筑面积6648.64平方米。项目耗能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3905.47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1725.01万千瓦时,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143.38万立方米,柴油消耗量不高于7.13吨。项目复合材料胶粘剂单位产品能耗不高于38.6kgce/t,绝缘树脂单位产品能耗不高于71kgce/t。
三、请你司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及规范落实节能报告各项节能措施,优先选用能效标准领先的产品和设备,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及设备。并根据《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23331-2020)、《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GB/T 15587-2008)、《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等规范,健全能源管理体系,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四、请你司根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请你司组织对项目节能相关情况进行验收,并将节能验收报告报我局留存,我局将依据《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33号令),对项目组织开展节能监察。
五、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两年以上的,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项目如需变更,请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3年第2号令)第十六条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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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能源局,****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