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23327.4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经开区 |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5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一类工业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一类工业用地 | 23327.45 | ||||||
| 投资强度: | 60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825BA0144 | ||
| 起始价: | 979.7529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5年06月23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5年07月02日 |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主要指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400万元/亩;亩均税收≥30万元/亩;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2381吨标准煤/万元;环保要求应符合《**经开区环境影响区域评估报告》。建设项目规划条件详见《****管理委员会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2.上述该地块为工业“标准地”出让,请竞买人详细阅读出让文本及附件材料。 3.用地预申请。 4.出让地价。出让地价不得低于**县出让最低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06月03日 至 2025年06月30日 到 ****(上派镇天海路与宝成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06月03日 至 2025年06月30日 到 ****(上派镇天海路与宝成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30日 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06月30日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上派镇天海路与宝成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5年06月23日 09时00分 至 2025年07月02日 16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该宗地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符合《**县加快推进“标准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政办秘〔2021〕27号)、《****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实施细则的通知》(政办秘〔2021〕78号)《**县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要求。 (二)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成交总价款(含竞买保证金)。 (三)竞得人凭《成交确认书》、挂牌文件办理项目立项、企业登记等相关手续后,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契税等费用,再申请办理建设用地批复和土地登记手续。 (四)****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省**市**县上派镇人民路与站下路**
联 系 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551-****1309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