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审批投核字〔2025〕7号
****:
《**供电局关于申请220kV****电站110kV配套送出线路工程项目核准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北部负荷发展的需要,提高供电能力和可靠性。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和《**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建设220kV****电站110kV配套送出线路工程项目。
项目代码:****。
项目建设单位:****。
二、项目建设地点:**。
三、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
(一)线路工程
1.谷孝站π接凤太线110kV线路工程。**π接段线路路径长度约为6.2km,其中单回路角钢塔架设线路路径长约5.8km,双回路角钢塔架设线路路径长约0.4km。导线截面采用300mm2。
2.谷孝~狮山110kV线路工程。**线路路径长度约6.0km,其中单回路角钢塔架设线路路径长约5.0km,双回路角钢塔架设线路路径长约1.0km。本工程双回路段线路架设2回导地线,1 回用于本期,1回预留。导线截面采用300mm2。
****电站间隔工程
1.220kV谷孝站扩建凤岭110kV出线间隔。220kV****电站本期扩建1个凤岭110kV出线间隔,配置相应的一、二次设备。
2.110kV狮山站扩建谷孝110kV出线间隔。110kV****电站本期扩建1个谷孝110kV出线间隔,配置相应的一、二次设备。
3.110kV**站保护更换工程。本期在**站110kV谷孝线路间隔配置1套光纤电流差动保护与谷孝站保持一致,凤岭站、藤城站增加110kV线路保护装置调试。
(三)通信工程
本期沿谷孝站π接凤太线110kV线路建设两根48芯光缆,开π凤太线上已有24芯光缆,沿谷孝~狮山110kV线路建设1根48芯光缆,分别形成谷孝站~**站24芯、谷孝站~凤岭站24芯光缆路由、谷孝站~狮山站48芯光缆路由。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406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由项目单位自有资金出资解决,****银行贷款解决。
五、建设项目环保和**利用等方面的要求:项目环保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执行,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认真落实节能措施并选用节能设备,加强节能管理。
六、项目的勘察、设计、安装工程、建筑工程、监理、主要设备和重要材料由项目业主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七、项目取得《****政府关于220千****电站110千伏配套送出线路工程线路路径方案的复函》和《**供电局关于**220千****电站110千伏配套送出线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梧供电计〔2020〕35号),项目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2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水土保持等相关报建手续,在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落实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方案与措施。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审批局
2025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