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辅助分析应用系统服务分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04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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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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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辅助分析应用系统服务分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6-04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大数据辅助分析应用系统服务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 **省**市**区三墩镇荆大路100号每日金座1号楼508室 ****0106MA2AX3577Q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服务日期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说明 优惠价
**** 大数据辅助分析应用系统服务分项目 大数据辅助分析应用系统服务分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自签订合同起12个月 ****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子明(采购人代表)、刘春苗(组长)、王家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14385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10%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发布媒体:****政府采购网、雄**区公共**交易服务平台 。 2、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及相关说明:本项目经论证,只有一家企业满足项目服务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满足单一来源采购规定条件,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中“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要求,本项目适合单一来源采购。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
地址 : **省**市**县容善路46号
联系方式: 魏警官 0312-****7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
地址 : **市**区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0188
联系方式 : 刘鑫、张东旭、王亚娜、孙立翔 010-****51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鑫、张东旭、王亚娜、孙立翔
电话: 010-****5137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供应商资格声明书
大数据辅助分析应用系统服务分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附件(3)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6-04
中标通知
大数据辅助分析应用系统服务分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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