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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放射诊疗管理规定》《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受理了龙结镇龙结场第四卫****医疗机构执业审批(校验)、医疗机构执业审批(注销)的申请,按要求予以办理,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告(见附件)。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公告单位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实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联系股室:综合事业审批股,联系电话:0832-****932、0832-****373,邮箱:****@163.com,联系地址:**县水南镇资州大道南二段304号,邮政编码:641200。
附件:****关于医疗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网上公告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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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