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1.建设项目名称:****(兼并重组)(变更)项目
2.建设地点:**市**县**乡
3.建设项目概况:根据**省煤炭****领导小组办公室、****能源局文件《关于对**盛****公司主体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方案(第三批)的批复》(黔煤兼并重组办〔2017〕22号),**盛****公司上****煤矿3处,分别为****煤矿(9万t/a)、****煤矿(15万t/a)、****煤矿(9万t/a),总规模33万t/a。已完成采矿权交易鉴证或名称变更,兼并重组后保留****煤矿,总规模30万t/a。关闭****煤矿、关闭****煤矿,关闭煤矿总规模23万t/a。
2018年4月28日,******厅文件《关于拟预留****(兼并重组)**范围的函》(黔国土资审批函﹝2018﹞717号),**拐点由原来的4个变为5个,面积由原来的2.708km2变为2.3707km2。
调整后的开采范围由五个拐点的连线为界,**平面上呈不规则状,东西长约1700m,南北宽约1780m,面积2.3707km2,开采深度为+1700m—+900m。项目采用斜井开拓,投资总额:40636.55万元,服务年限:9.1年。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全文的网络链接:详见附件2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单位:****
联系人:周总
联系电话:151****1692
联系地址:**市****煤矿
E-mail:****@qq.com
3.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所在地5km****事业单位及居民。
(三)获取公众意见表的网方式
详见附件1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为便于进一步了解公众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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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