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省级绿色工厂自评价报告编制服务变更(补遗)公告/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省级绿色工厂自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04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工厂自评价报告编制服务变更(补遗)公告/********工厂自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段名称: 采购方式: 项目类型: 变更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变更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工厂自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工厂自评价报告编制服务比选公告
服务类 2025-06-10 14:00
2025-06-10 14:00

关于****

****工厂自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项目变更公告

变更项目编号:【****】

招标项目名称:【********工厂自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一、说明

此变更公告为对招标文件【********工厂自评价报告编制服务比选告知函】的修改,旨在提供更详尽和准确的信息,确保招标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请所有参与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和相关方在参与招标前仔细阅读并遵守此补遗文件。

二、变更事项

事项一:在招标文件的附件1-1 二、商务要求 (二)付款方式及条件中:

原内容为: 中标方需根据政策要求提前15天****工厂申报条件的节水报告、碳足迹报告并交由招标方,中标方向招标方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后,招标方在15****银行转账形式向中标方支付第一笔技术服务费,即合同金额的20%。中标方根据政策要求提前10天完成自评价报告;招标****工厂名单公示后(以《****信息化厅关于公布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公示为准),中标方向招标方提供6%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招标方在15****银行转账形式一次性向中标方支付第二笔技术服务费,即合同金额的80%。

变更调整为如下内容: 中标方需根据政策要求提前15天****工厂申报条件的节水报告、碳足迹报告并交由招标方,中标方向招标方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后,招标方在15****银行转账形式向中标方支付第一笔技术服务费,即合同金额的20%-30%(具体比例根据中标方业绩确定)。中标方根据政策要求提前10天完成自评价报告;招标****工厂名单公示后(以《****信息化厅关于公布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公示为准),中标方向招标方提供6%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招标方在15****银行转账形式一次性向中标方支付第二笔技术服务费,即合同金额剩余的70%-80%。

事项二:报名时间及在线提问时间由原来2025-06-05 12:00,变更为2025-06-06 12:00;开标时间由原来2025-06-06 14:00变更为2025-06-10 14:00。标书代写

****

2025年06月04日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