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号:**** | 宗地编号:沱江镇四海大道东地块(江土出让[2025] 2号) | |
| 宗地名称:沱江镇四海大道东地块1 | 用地类型:二类工业用地 | |
| 土地面积:27863.87平方米 | ||
| 主要用途年限(年):30年 | ||
| 所属行政区:**市/**县 | 批准机关:****人民政府 | |
| 建筑面积:33436.6平方米 | ||
| 建筑评估价:426.32万元 | ||
| 规划函名称:江规划条(2025)004号 | ||
| 估价报告备案号:****325BA0047 | ||
| 规划用途:二类工业用地 | 面积:27863.87平方米 | 年限(年):30 |
| 地块位置:沱江镇四海大道东 | ||
| 容积率:1.2%≤R | 绿地率:L≤14% | 建筑密度:45%≤JM |
| 公告开始时间:2025年04月23日 |
| 公告结束时间:2025年05月13日 09时30分00秒 |
| 挂牌开始时间:2025年05月13日 16时30分00秒 |
| 挂牌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3日 09时30分00秒 |
| 报名开始时间:2025年05月13日 16时30分00秒 |
| 报名结束时间:2025年05月22日 16时30分00秒 |
| 资格审查方式:保证金 |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2日 16时30分00秒 |
| 保证金缴纳金额:86.0万元 |
| 起始价:430.0万元 |
| 增价幅度:5.0万元 |
| 出让限制方式:无限制 |
| 是否允许联合竞买:是 |
| ****公司:是 |
| 是否限制自然人购买:否 |
| 是否有底价:否 |
| 竞得人(单位):**** |
| 成交价:430.0万元 |
| 成交时间:2025年05月23日 09时30分00秒 |
****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出让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沱江镇四海大道东地块(江土出让[2025] 2号) | 交易编号: | **** | |||
| 宗地总面积: | 27863.8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沱江镇四海大道东 | |||
| 主要用途年限: | 30年 | 容积率: | 容积率≥1.2 | 建筑密度(%): | 建筑密度≥45% | |
| 绿地率(%): | 绿地率≤14% | 建筑限高(米): | ||||
| 主要用途: | ||||||
| 二类工业用地 |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平方米 ) | 土地级别 | |||
| 二类工业用地 | 27863.87 | 五级 | ||||
| 投资强度: | 投资强度≥47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86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25BA0047 | |
| 起始价: | 430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
| 宗地编号: | 沱江镇四海大道东地块(江土出让[2025] 3号) | 交易编号: | **县国土〔2025〕3-2号 | |||
| 宗地总面积: | 25967.3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沱江镇四海大道东 | |||
| 主要用途年限: | 30年 | 容积率: | 容积率≥1.2 | 建筑密度(%): | 建筑密度≥45% | |
| 绿地率(%): | 绿地率≤14% | 建筑限高(米): | ||||
| 主要用途: | ||||||
| 二类物流仓储用地 |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平方米 ) | 土地级别 | |||
| 二类物流仓储用地 | 25967.38 | 五级 | ||||
| 投资强度: | 投资强度≥47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8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25BA0048 | |
| 起始价: | 400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存在拖欠土地价款、违反出让合同约定等违法违规违约行为且未查处整改到位的、已列入安全生产失信企业及诚信体系“黑名单”的除外。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04月23日00时00分至2025年05月13日09时30分到**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http://110.****.150:9094/portal/index)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25年05月13日16时30分至2025年05月22日16时30分到**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http://110.****.150:9094/portal/index)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22日16时30分。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系统将在2025年05月22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参与竞买。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沱江镇四海大道东地块(江土出让[2025] 2号):2025年05月13日16时30分至2025年05月23日09时30分;
沱江镇四海大道东地块(江土出让[2025] 3号):2025年05月13日16时30分至2025年05月23日09时3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违规违约责任
1.竞得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缴清交易服务费、成交价款余款、相关税费或未按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均视为违约;挂牌人及出让人可取消其竞得资格,并依法解除《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依法不予退还;出让人有权重新组织该标的出让,如果另行出让的成交价低于本次成交价的,由本次竞得人按实际差额支付赔偿金。
2. 若因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发生争议,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法院起诉。
(二)相关手续办理
1. 竞得人在挂牌成交3日内与出让人、挂牌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签章后生效,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竞得人自行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不动产权证书》等相关手续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三)土地开发利用
1、竞得人在竞得土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一年内必须开工建设,开工后两年内竣工。若竞得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人民政府批准后依法处理。
2、竞得人必须在项目开工、竣工验收后的5个******局书面申报。若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未开工、竣工的,竞得人要在到期前15日内申报。竞得人如不按规定执行申报制度,******局将向社会公示,并限制其在1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
3、按国土**部修订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的规定,设定该宗地投资强度每公顷必须达到470万元;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出让面积的7%,竞得人不得在受让宗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中心等非生产性设施。
八、 ****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县沱江**华大道;
联 系 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0746-****298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竞买申请人在**省(**市)国有资产**交****银行
银行账号:随机竞买保证金子账号
出让人名称:****
2025年04月23日
| 1 | ****393592 | 2025-05-22 10:45:17 | 430.0万元 |
江华瑶族自冶县国土成交〔2025〕3-1号
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策文件规定,经****委托****(以下简称“交易中心”),采用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挂牌出让的交易方式出让。交易中心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于2025年05月13日16时30分至2025年05月23日09时30分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于2025年05月23日09时30分成交。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竞得人基本情况
竞得人:****
地 址:**市江华县;
二、成交时间、地点
成交时间:2025年05月23日09时30分
成交地点:**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
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编号:****;
(二)宗地编号:沱江镇四海大道东地块(江土出让[2025] 2号);
(三)土地位置:沱江镇四海大道东;
(四)土地面积:27863.87平方米(合41.7958亩);
(五)规划用途:二类工业用地;
(六)开发程度:三通一平;
(七)土地级别:五级;
(八)年限:30年;
(九)供地方式:挂牌。
四、成交价格
本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肆佰叁拾万元整(¥430.0000万元)。
五、联系方式
出让人地址:**县沱江**华大道
出让人联系电话:0746-****298
交易中心地址:**市**区**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
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746-****135
****
2025年06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