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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故2025年5月31日发布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不符合公示要求。以本次公示为准。(附具体情况说明) | ||||||
| 项目名称 | **市汉****物流中心建设项目二期工程EPC标段 | |||||
| 标段编号 | **** | |||||
| 招标人名称 |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联系人名称 | 黎佳兴 | 联系电话 | 153****8757 | |||
| 开标时间 | 2025.5.29.9:30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6.5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5.6.7 | |||
| 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 ||||||
| 中标候选人 | 建筑安装工程费费率(%) | 工程设计费费率(%)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证书编号 | 施工负责人及证书编号 | 设计负责人及证书编号 | 工期 |
| 牵头人:****成员:****集团有限公司 | 99.45 | 1.95 | 胡娟 陕261****28435 | 胡娟 陕261****28435 | 阙礼明 202****2766 | 730日历天 |
| 牵头人:**志凌****公司成员:****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99.48 | 1.97 | 饶孝贤 陕 261****57682 | 饶孝贤 陕 261****57682 | 安立新 199****0276 | 730日历天 |
| ****集团有限公司 | 99.46 | 1.97 | 马耀金 陕 261****66929 | 马耀金 陕 261****66929 | 李曦 ****401186 | 730日历天 |
| 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推荐中标候选人不标明排序和得分。 2、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2.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2.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 (3)相关证明材料: (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汉****办事处明珠路8号汉府公馆办公楼6层0604号办公房,电话:0916-****988。同时将扫描件发送全邮箱:****@qq.com,电话:0916-****988。 | ||||||
| 以上中标候选人,****委员会审定,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至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反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