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大渡河右岸**县沙坪镇新声村段堤防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9日—2025年6月5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301
地址:**县沙坪镇滨河路28****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大渡河右岸**县沙坪镇新声村段堤防工程
(二)建设地点:沙坪镇新声村(堤防起点为马嘶溪上游段堤防末端,终点为羊竹坝段堤防首端处)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清奕****公司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堤防工程位于大渡河右岸,上起已建成马嘶溪段堤防末端,下至已建成羊竹坝段堤防首端,整治堤防共计256.48m,穿堤涵管2座。堤防型式为灌注桩基础+C25钢筋砼悬臂式挡墙复合式堤型。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泥浆废水、淋溶废水经沉淀池(5m3)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既有设施进行处置。项目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废气:优化施工临时工程设置,强化施工环境管理,控制施工范围,减缓工程施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严格按照《**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安装喷淋设施、路面硬化、出入车辆需清洗轮胎。
噪声: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噪声,为降低施工噪声的影响,施工方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使用高噪声机械设备和超时段施工,杜绝深夜施工噪声扰民;施工期间的场界噪声必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噪声限值要求。
固废:施工期土石方运至项目临时堆场暂存,全部用于堤身砌筑回填和挡墙堤脚回填;建筑垃圾分类回收处置;沉淀池底泥均用于沉淀池回填;生活垃圾经垃圾袋封装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运营期道路沿线设置垃圾箱。各类固废妥善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