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610122002017GB00117号宗地 (地块编码6101223010037)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审批
陕西-西安-蓝田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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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610****02017GB00117号宗地 (地块编码:****)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发布单位:**** 开始公示时间:2025-06-04 14:18
项目名称 **县610****02017GB00117号宗地 (地块编码:****)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公示单位 ****
地块基本信息 公示类别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现状用地类型 一类用地
公示时长 15天 公示时间 2025-06-04 14:18 至 2025-06-19 14:18
行政区划 **省-**市-**县 地块面积(m2) 36579.99
地块规划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0701) 地块详细地址 **县蓝关街办西寨村
经度 109.302800 纬度 34.150770
报告编制信息 调查起止时间 2025-05-07 至 2025-06-03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单位联系人 梁陈仁 单位联系电话 180****7067
土壤是否超标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地下水是否超标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公示授权信息 信息反馈联系人 梁陈仁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180****7067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政府 土地使用权人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张晴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029-****2630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市**县蓝关街道蓝新路7号
报告主要结论

**县610****02017GB00117号宗地(地块编码:****)位于**县蓝关街办西寨村,北至**路、**福银高速、南****基地施工场地、西至滨**路,本次调查面积为36579.99m2(约54.870亩),地块中心点坐标为东经109.30280°,北纬34.15077°。项目地块用途变更前为水浇地,规划为城镇住宅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的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项目组于2025年5月7日~5月13日日对地块及周围进行了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调查结果显示:

1.地块内及相邻地块历史上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生产、使用、贮存、回收、处置、排放等活动;

2.地块内、相邻地块及周围区域均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违法事件(废液、废渣的泄露、倾倒或填埋);

3.地块内及相邻地块不存在土壤、地下水、地表水等已有监测数据异常的情况;

4.地块内及相邻地块不存在异常颜色、气味等污染迹象;

5.地块现状不存在来自周围污染源的风险。

通过第一阶段调查,地块内、相邻地块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活动均不存在污染影响,判断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以作为城镇住宅用地(0701)进行开发利用。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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