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业务约定书
甲方:****
乙方:****
兹由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专项财务审计,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约定:
一、业务范围与审计目标
1、乙方接受委托,对甲方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专项财务审计。被审计单位该期间的会计报表是按照《工会计制度》编制。
2、乙方通过执行审计工作,(1)对上述期间的财务收支情况发表审计意见:①财务报表的真实、公允性及会计信息质量;②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规性、效益性,以及收支核算的规范性;③内部业务与会计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2)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建议。
二、甲方及被审计单位的责任与义务
(一)责任
1、根据《中华人民**国会计法》及相关会计制度,被审计单位及负责人有责任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因此,管理层有责任妥善保存和提供会计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这些记录必须真实、完整地反映甲方的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
2、按照《工会计制度》与相关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被审计单位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和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3)按照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委托方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规范收支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财务风险。
(二)义务
1、及时为乙方的审计工作提供其所要求的全部会计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确保乙方不受限制地接触任何与审计有关的记录、文件和所需的其他信息。
3、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对其做出的与审计有关的声明予以书面确认。
4、为乙方派出的有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主要事项将由乙方于外勤工作开始前提供清单。
5、按本约定书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责任
1、乙方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甲方财务收支情况发表审计意见。乙方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审计。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效益性评价获取合理保证。
2、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反映的相关财务指标)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乙方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做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进行必要的财务收支情况分析。
3、乙方需要合理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使乙方能够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为甲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4、乙方有责任在审计报告中反映所发现的甲方在内部控制、收支合规性、真实性、效益性等重**面存在的问题。
5、乙方有责任针对审计所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甲方完善财务收支管理的建议。
6、由于测试的性质和审计的其他固有限制,以及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某些重大问题在审计后可能仍然未被乙方发现的风险,乙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并不代表已全面说明所有可能存在的问题或已提出所有可行的改善建议。
(二)义务
1、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并对其合法性及质量负责。
2、除下列情况外,乙方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信息予以保密:(1)取得甲方的授权;(2)委托方核实审计结果;(3)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法律诉讼准备文件或提供证据,以及向监管机构报告发现的违反法规行为;(4****协会和监管机构依法进行的质量检查。
四、审计收费
1、本次审计服务的收费总额为人民币4,000.00(大写:肆仟元整)。该费用为固定包干价,不作任何形式的调整。
2、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审计报告,且收到乙方向甲方送达的等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审计服务费,乙方未向甲方送达发票的,甲方有权暂不支付合同款项,不构成甲方违约。
3 、如果由于无法预见的原因,致使乙方从事本约定书所涉及的审计服务实际时间较本约定书签定时预计的时间有明显的增加或减少时,由甲方另行确定审计费用。
4 、与本次审计有关的其他费用(包括交通费、食宿费等)由乙方承担。
五、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的使用
1. 乙方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规定的格式和类型出具审核报告,乙方向甲方每个项目出具审计报告一式3份。
2甲方在提交或对外公布审计报告时,不得修改乙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当甲方认为有必要修改会计数据、报表附注和所作的说明时,应当事先通知乙方,乙方将考虑有关的修改对审计报告的影响,若甲方认为有必要,乙方应重新出具审计报告。
六、通知与送达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当面送交(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息如下,以其他方式或信息进行的,另一方有权不予认可:
| 甲方指定联系人 | 罗临秋 | |||
| 通讯地址 | **市**区金龙大道8号 | |||
| 电子邮箱 | ****@163.com | 联系电话 | 183****7467 | |
| 乙方指定联系人 | 雍鹏涛 | |||
| 通讯地址 | **市**区韦家碾一路118号D栋1273号 | |||
| 电子邮箱 | ****@qq.com | 联系电话 | 132****8861 | |
2 通过以上方式送达的,无论对方是否回复:以传真方式送达的,该文件上标明的传输日后的1个工作日视为送达;以面呈方式送达的,对方代表签收后视为送达;以书信、快递方式送达的,投邮后72小时视为送达(须提供邮寄凭证);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日视为送达。
3 一方变更前款所述信息的,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4 双方认可,本条款规定的送达方式和地址可作为司法送达的方式和地址。
七、有效期
本约定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双方履行完毕本约定书约定的所有义务后终止。
八、约定事项的变更
1 如果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审计工作如期完成,或需要提前出具审计报告,甲乙双方均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
2 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未进行审计工作的,甲方无需支付任何费用;乙方已进行审计工作的,双方根据实际完成工作量据实结算并支付,甲乙双方不能就完成工作量协商一致时,双方同意实际工作量以甲方委托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审定为准,由此产生的咨询费由乙方承担。
3 在终止业务约定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就其于本约定书终止之日前对约定的审计服务项目所做的工作收取合理的审计费用。
九、争议解决及附则
1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在无法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章页)
《审计业务约定书》签署页
| 甲方 | **** | |
| 基本信息 | 地 址 | |
| 联 系 人 | ||
| 电 话 | ||
| 邮 箱 | ||
| 账户信息 | 户 名 | |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 ||
| 纳税人识别号 | ||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
| 甲方确认:以上信息为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唯一信息来源,其他渠道传递的信息均作为参考。 | ||
| 签 章 盖 章 |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单位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 ||
| 乙方 | **** | |
| 基本信息 | 地 址 | **市**区韦家碾一路118号D栋1273号 |
| 联 系 人 | 雍鹏涛 | |
| 电 话 | 132****8861 | |
| 邮 箱 | ****@qq.com | |
| 账户信息 | 户 名 | **** |
| 纳税人识别号 | 915********9686944 | |
| 开户银行 | ****公司**磨子桥支行 | |
| 账 号 | 4310 3010 0100 0055 37 | |
| 乙方确认:以上信息为乙方收取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唯一信息来源,其他渠道传递的信息均作为参考。 | ||
| 签 章 盖 章 |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单位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