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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2027年政府建设项目审计中介服务机构框架协议 | ||
| 品目 | 审计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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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本级)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6月04日 14:44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5月28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6月04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周彐花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0-****9999 | ||
| 采购单位 | ****(本级)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荆溪中桥南堍五局大院内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10-****013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湘江路2-2-414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周彐花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2027年政府建设项目审计中介服务机构框架协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5-28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原征集文件的第四章“评分办法和标准”中荣誉及表彰: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取得县级市及以上所属的行政部门、造****协会颁发工程造价类型的优秀单位、先进单位称号或通报表扬的,得2分/个。以上得分可累加,最多得6分。(响应文件中应提供相应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及其他有效的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标书代写
现更正为: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取得县级市及以上所属的行政部门、造****协会颁发工程造价类型的优秀单位、先进单位称号或通报表扬的,得1分/个。以上得分可累加,最多得6分。(响应文件中应提供相应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及其他有效的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更正日期:2025-06-04
无
1.征集人信息
单位名称:****(本级)
单位地址:**市荆溪中路35号五局大院内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10-****0130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0510-****9999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