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规公示〔2025〕41 号
为增强城乡规划的透明度,推行政务公开,促进广大市民参与规划、监督规划,提高城乡规划决策的科学性,促进城乡规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及《**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市****中心项目调整方案进行公示。如有不同意见或建议,请及时与我局联系。利害关系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我局将在公示期满后及时举行听证。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间未提出听证要求的,将视同放弃要求听证的权利。
一、调整说明
该项目位于**区**镇西垅村郎家冲境内,项目用地面积为143537.37㎡。调整方案经****规划局审查通过,本次调整内容如下:
1.车间内部轴距调整;
2.内部细化补充设备基坑,内部分区房间名称调整;
3.调整车间门窗位置及布置。
调整后项目总建筑面积由19769.07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28034.12平方米)调整为19758.3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28001.8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由19489.07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28034.12平方米)调整为19478.3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28001.81平方米),2#固化车间建筑面积由1451.52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4354.56平方米)调整为1440.75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4322.25平方米);容积率由0.19调整为0.17;建筑密度由13.77%调整为13.19%。其余未述及指标不发生变化。
二、建设单位:****
三、设计单位:****研究院有限公司
四、附图
1、区位图;2、调整前后总平面图
五、公示方式:
项目建设现场
****规划局网站:http://zrzyhghj.****.cn/
提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批前公示旨在征询公众意见,并非最终审批结果。最终审批结果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为准。 自然**和规划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将项目规划许可信息予以公布,具体可通****规划局网站、在项目施工现场查****政府部门申请公开等方式获取具体项目规划许可信息。
咨询电话:0562-****629
联系地址:**区顺安镇和谐路399号
联 系 人:王婉 电子邮箱:****@qq.com
公示时间:2025年 6 月 4 日—2025年 6 月 13 日
2025年 6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