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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103640E | 建设单位法人:池田亲正 |
| 萧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富春江镇清渚路318号 |
| 桐政工出【2022】01号富春江镇**畈2022-1号工业地块年产700兆瓦高端清洁能源装备研制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83-通用仪器仪表制造;专用仪器仪表制造;钟表与计时仪器制造;光学仪器制造;衡器制造;其他仪器仪表制造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414-C3414-水轮机及辅机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县富春江镇高端装****园区,**庆园路、西至清渚路、南至道路,隔路为工业用地,北至**富****公司 |
| 经度:119.63395 纬度: 29.7095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1-09 |
| 杭环桐批﹝2022﹞6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2-2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8000 |
| 7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103640E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3********103640E | 验收监测单位:地标检测****公司 |
| ****0114MA2KLM7F0W | 竣工时间:2024-12-28 |
| 2025-02-27 | 调试结束时间:|
| 2025-04-1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5-1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 |
| 迁建 | 实际建设情况:迁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700兆瓦高端清洁能源装备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700兆瓦高端清洁能源装备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主要分为机械制造类与电气制造类,机械制造类于主体厂房内作业,电气****制造厂房内作业。 机械制造类:外购钢材等原材料,按照图纸切割下料,将零部件进行组装后,进行焊接,焊接完成后进行无损探伤、调型,调型合格工件进行热处理,处理完成冷却后,按照图纸进行划线后进行平面,内圆及开孔等金加工工序,加工完成后的部件与其他零部件进行预装配,并检验。对加工完成后的部件进行喷漆处理,待烘干后,包装外运。 电气制造类:片类工件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材料主要有硅钢片。硅钢片材料外购,来料后打磨去毛刺。处理后工件进行涂漆处理,检验后包装外运。线棒类工件使用的原材料为外购钢材等,按照图纸切割下料,后进行编织并热压成型,成型后机加工成型,再进行真空压力固化处理,处理完成后,检验后包装外运。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主要分为机械制造类与电气制造类,机械制造类于主体厂房内作业,电气****制造厂房内作业。 机械制造类:外购钢材等原材料,按照图纸切割下料,将零部件进行组装后,进行焊接,焊接完成后进行无损探伤、调型,调型合格工件进行热处理,处理完成冷却后,按照图纸进行划线后进行平面,内圆及开孔等金加工工序,加工完成后的部件与其他零部件进行预装配,并检验。对加工完成后的部件进行喷漆处理,待烘干后,包装外运。 电气制造类:片类工件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材料主要有硅钢片。硅钢片材料外购,来料后打磨去毛刺。处理后工件进行涂漆处理,检验后包装外运。线棒类工件使用的原材料为外购钢材等,按照图纸切割下料,后进行编织并热压成型,成型后机加工成型,再进行真空压力固化处理,处理完成后,检验后包装外运。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焊接平台区与转轮焊接区的焊接废气均采用强抽风装置收集后排放,位于主体厂房内; 转轮打磨房内打磨粉尘通过干式脉冲式吸尘柜收集处理后通过30m排气筒排放,位于主体厂房内; 电气铜排打磨房内打磨粉尘通过高效滤筒净化器净化后室内排放,****制造厂房; 喷砂粉尘配套设置回收除尘器与吸尘除尘器,经滤筒过滤处理后通过30m排气筒排放,位于主体厂房内; 气割烟尘采用强抽风装置收集排放,位于主体厂房内; 结构喷漆房与磁极喷漆房的涂装废气均使用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脱附+RCO蓄热式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30m排气筒排放,位于****制造厂房内; 燃气废气通过30m排气筒排放,位于主体厂房内; 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排风管引至屋顶排放。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过预处理后纳管排放,水利试验室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 实际建设情况:1)下料/气割烟尘通过排风风机加强车间通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2)焊接烟尘通过排风风机加强车间通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设置密闭转轮打磨房,打磨粉尘由干式脉冲式吸尘柜收集,经滤桶除尘处理后,通过17.4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1); 4)设置密闭喷砂房,喷砂粉尘由集气罩收集,经滤桶除尘处理后,通过18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2); 5)设置密闭结构喷漆房,调漆、喷漆、流平、烘干废气及烘干加热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由吸附柜微负压收集,经沸石转轮+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30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3); 6)设置密闭磁极喷漆房,调漆、喷漆、流平、晾干废气由吸附柜微负压收集,经活性炭+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5.5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4); 7)热处理炉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19.5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5); 8)设置密闭打磨清理室,粉尘收集经高效滤筒净化器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9)去毛刺机产生的粉尘收集经高效滤筒净化器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10)设置密闭防尘室打磨房,粉尘收集经滤桶除尘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7); 11)食堂油烟废气由油烟集气罩收集,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23m排气筒高空排放 水利试验室用水直接回用,定期补充,****实验室不产生油,故未设置油水分离槽);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纳入市政管网,由****畈维****公司处理后排放。 |
| (1)环评审批项目锯头、打磨房粉尘收集后经高效滤筒净化器处理,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实际企业设置防尘室打磨房,粉尘收集后经高效滤筒净化器处理,最终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7)。该变动属于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提升,新增排放口属于一般排放口。(2)环评审批烘干加热器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30m排气筒高空排放,结构喷漆房喷漆废气经收集后采用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脱附+RCO蓄热式催化燃烧处理,最终经3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实际企业喷漆烘干为一体化设备,结构喷漆房喷漆废气与烘干加热器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一并采用沸石转轮+催化燃烧方式处理,最终经3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该变动属于污染防治措施提升。(3)较环评审批磁极喷漆房废气排气筒高度由30m变更为15.5m、转轮打磨房粉尘排气筒高度由30m变更为17.4m、喷砂房粉尘排气筒高度由30m变更为18m、热处理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气高度由30m变更为19.5m。以上四股废气治理措施均不变,只是排气筒高度有所变化。根据环评以上排气筒均属于一般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不属于重大变动。(4)较环评审批项目机加工和焊接等设备有所增减(设备变化情况详见验收报告),该变动未导致相关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005 | 0.372 | 0 | 0 | 0.001 | 0.001 | |
| 0 | 0.0001 | 0.037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41 | 0.067 | 0 | 0 | 0.041 | 0.041 | / |
| 0 | 0.26 | 1.101 | 0 | 0 | 0.26 | 0.26 | / |
| 0 | 0.765 | 4.547 | 0 | 0 | 0.765 | 0.765 | / |
| 0 | 1.05 | 2.494 | 0 | 0 | 1.05 | 1.05 | / |
| 1 | 化粪池、隔油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总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 化粪池、隔油池 | 在监测日工况条件下,该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中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动植物油浓度检测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浓度检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相应标准限值。总氮浓度检测值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
| 1 | 1)下料/气割烟尘通过排风风机加强车间通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2)焊接烟尘通过排风风机加强车间通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设置密闭转轮打磨房,打磨粉尘由干式脉冲式吸尘柜收集,经滤桶除尘处理后,通过17.4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1); 4)设置密闭喷砂房,喷砂粉尘由集气罩收集,经滤桶除尘处理后,通过18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2); 5)设置密闭结构喷漆房,调漆、喷漆、流平、烘干废气及烘干加热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由吸附柜微负压收集,经沸石转轮+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30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3); 6)设置密闭磁极喷漆房,调漆、喷漆、流平、晾干废气由吸附柜微负压收集,经活性炭+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5.5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4); 7)热处理炉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19.5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5); 8)设置密闭打磨清理室,粉尘收集经高效滤筒净化器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9)去毛刺机产生的粉尘收集经高效滤筒净化器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10)设置密闭防尘室打磨房,粉尘收集经滤桶除尘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7); 11)食堂油烟废气由油烟集气罩收集,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23m排气筒高空排放。 | 本项目打磨、喷砂产生的颗粒物,喷漆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二甲苯、乙苯及乙酸丁酯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相关标准。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硫有组织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01/T 0250-2018)**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食堂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大型规模标准。厂界非甲烷总烃、二甲苯、乙苯及乙酸丁酯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6规定的限值。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 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 A 特别排放限值。 | 1)下料/气割烟尘通过排风风机加强车间通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2)焊接烟尘通过排风风机加强车间通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设置密闭转轮打磨房,打磨粉尘由干式脉冲式吸尘柜收集,经滤桶除尘处理后,通过17.4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1); 4)设置密闭喷砂房,喷砂粉尘由集气罩收集,经滤桶除尘处理后,通过18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2); 5)设置密闭结构喷漆房,调漆、喷漆、流平、烘干废气及烘干加热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由吸附柜微负压收集,经沸石转轮+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30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3); 6)设置密闭磁极喷漆房,调漆、喷漆、流平、晾干废气由吸附柜微负压收集,经活性炭+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5.5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4); 7)热处理炉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19.5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5); 8)设置密闭打磨清理室,粉尘收集经高效滤筒净化器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9)去毛刺机产生的粉尘收集经高效滤筒净化器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10)设置密闭防尘室打磨房,粉尘收集经滤桶除尘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7); 11)食堂油烟废气由油烟集气罩收集,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23m排气筒高空排放。 | 在监测日工况条件下,项目转轮打磨房粉尘、喷砂粉尘以及防尘室打磨房粉尘排气筒(DA001、DA002、DA007)出口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检测值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喷漆废气排气筒(DA003、DA004)出口中非甲烷总烃、二甲苯、乙苯及乙酸丁酯排放浓度检测值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喷漆和烘干废气排气筒(DA003)出口中颗粒物、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检测值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01/T 0250-2018)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热处理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气筒(DA005)出口中颗粒物、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检测值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相应标准限值;油烟废气排放口中油烟排放浓度检测值均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大型规模标准。在监测日工况条件下,该项目各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浓度检测值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二甲苯、乙苯及乙酸丁酯浓度检测值均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6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同时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浓度检测值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相应限值要求。 |
| 1 | 隔声垫 | 厂界四周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 隔声垫 | 在监测日工况条件下,该项目厂界各侧昼、夜间噪声测量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
| 1 | 本项目固体废物排放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环境保护部 2013 年第 36 号公告)、《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中的有关规定。其中,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过程的污染控制,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边角料、废乳化液、废润滑油、废油漆桶、废油漆水/渣、废油桶、除尘器收尘灰、废含油包装布、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塑料、废试剂罐/瓶、废沸石(暂未产生)和生活垃圾。 废边角料、废塑料、除尘器收尘灰、废含油包装布(全过程豁免)经收集后由****处理厂处置;废乳化液、废润滑油、废油漆桶、废油漆水/渣、废油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及废试剂罐/瓶、废沸石(暂未产生)均属于危险废物,经企业妥善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企业厂区已建有危险废物暂存间。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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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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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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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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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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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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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