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部 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43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中心**AN-20单元层面详细规划》及《****中心**AN-20-1、AN-20-2、AN-20-3用地实施层面详细规划》草案进行公示。
一、规划范围
AN-20单元位于**经开片区,东起中通道**连接线、西至S1502#规划路、南起北环路、北至T518#规划路,总面积约2406.0亩,传导落位城镇开发边界面积约2117.6亩。
AN-20-1用地位于单元东**,面积约195.0亩;AN-20-2用地位于单元东北部,面积约603.6亩;AN-20-3用地位于单元西北部,面积约739.5亩。
二、主要内容
AN-20单元用地布局以产业发展和居住生活为主,规划工业功能主导用地989.0亩、居住功能主导用地137.4亩、商业功能主导用地95.7亩、交通运输用地595.0亩、公用设施用地57.8亩、绿地与开敞空间242.7亩。
AN-20-1用地涉及工业、公用营业设施网点、社会停车场、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和城镇村道路6种用地类型;AN-20-2用地涉及工业、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和城镇村道路4种用地类型;AN-20-3用地涉及工业、商业、公用设施、交通场站、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和城镇村道路7种用地类型。
三、公示时间
2025年6月4日至7月3日
四、公示形式
1.******局门户官网:
http://zrzyj.****.cn/
2.**市城市规划展览馆
3.所在街道公告栏
五、意见反馈方式
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意见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提交书面材料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明、房产证明等证明规划编制内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害关系的材料。本公示内容为征求意见稿草案,我局将在综合分析公众意见建议后,进一步完善规划成果,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联系电话:0931—****324
电子邮箱:****@163.com
联系地址:**市**区**路127号规划国土大厦14楼141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