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建设部、****建设厅关于今明两年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整治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整治工程建设和招投标突出问题工作方案》“公开曝光一批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和《**市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整治工程建设和招投标突出问题工作方案》“开展以案释法普法”的工作要求,****集团有限公司在办公大楼装修项目中规避招标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公开。
基本案情:2022年6月,该公司管理会议审议同意,将办公大楼装修项目(审定项目预算504.13万元)拆分为办公楼室内装修及加建项目(预算金额366.47万元)、办公楼外墙装饰项目(预算金额106.34万元)两个项目,****托代理机构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目前该项目已完工。
案件认定: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八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委员会令第16号)第二条“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包括:...(****事业单位资金,并且该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和第五条“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规定。
处理结果:2025年5月,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及《**省住建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工程建设与建筑业类)》的规定,****公司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并将该违****公司主管部门。
上述典型案例的违法行为,破坏了招标投标领域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原则,影响了招标投标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各招标人应以案为鉴,举一反三,汲取教训,严格遵守建设工程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切实履行招投标活动主体责任,共同维护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
下一步,我局将继****建设厅和我市有关整治房屋市政工程****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聚焦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超常规力度、超常规举措,持续严厉打击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推动我市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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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