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高速铁路至**连接线**枢纽普速外迁工程甲供物资(信号专业第一批)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至**至**连接线高速铁路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至**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3〕603号)、《国铁集团 ****政府 ****政府 关于****至**高速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3〕45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占50%,银行贷款占5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甲供物资(信号专业第一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枢纽普速外迁工程(含红岛站普速设施,红岛站**机务、车辆设施,****动车所等有关工程。
2.2计划工期:14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8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8年6月30日。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包件、数量等内容详见附件:招标公告附表。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见附件:招标公告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2个及2个以上委托代理人,母公司、****公司****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1不接受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5月至2025年6月)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4.2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4.3****集团信用评价办法《****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物资〔2024〕133号);
4.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5月至2025年6月)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4.5投标人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
4.6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4.7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①****铁路局失信行为和“黑名单”管理等信用评价体系,且在公布期限内的;
②****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信用评价不接受其参与投标的;
③****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④投标人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
5.1 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交易中心(http://jnggzy.****.cn/)通过CA登录系统并进行网上投标信息填报(CA办理方式:http://124.****.51:9000/jnggzy/jnggzyca/index.jsp);系统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详见http://jnggzy.****.cn/col/col57491/index.html。并于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9日,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后,点击“铁路工程”找到对应项目招标公告,点击我要投标按钮,成功后下载回执及电子版招标文件。
6.1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投标方式。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 27日09时00分。标书代写
6.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标书代写
6.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截止时间前(08时30分至09时00分),在投标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签到,投标截止时间后将不能签到,未签到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视同未提交投标文件。若在08时50分后仍因系统故障等非人为因素未能完成签到的,请及时****交易中心系统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见详见:http://jnggzy.****.cn/col/col57491/index.html。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既未能完成签到又****交易中心系统技术支持取得联系,将造成无法签到、无法解密等情况,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逾期上传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4于2025年 6 月 27 日上午09:00起完成投标文件解密。
6.5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以数据电文形式发布通知。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公共**交易网、**省公共**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
招标人:****
地 址:**市**区**路87号
联系人:傅志寰
电 话:185****3115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公司
地 址:**市**区**嘴街5号院2号楼鼎兴大厦A座
联系人:刘晓东、王娜
电话:199****2290、182****3736
电子邮件:****@163.com
监督:****管理局
地址:**市**区**北路501号
电话:021-****6693
2025年6月4日
附件:
招标公告附表
| 序号 |
包件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交货地点 |
收货单位 |
招标人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 1 |
补偿电容 |
XH01 |
个/套 |
610 |
**市**区 |
中铁十局 |
**** |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投标物资须具有由通过CMA认证和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现行标准出具的投标物资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投标物资须具有铁路近5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供货业绩,且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集团公司主管部门或设备管理单位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对应的合同文件。 |
| 个/套 |
174 |
**市**区 |
中铁十二局 |
|||||
| 2 |
转辙机及安装装置 |
XH02 |
套/台 |
173 |
**市**区 |
中铁十局 |
**** |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制造商须满足: (1)投标物资须具有由通过CMA认证和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现行标准出具的投标物资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2)投标物资(道岔转辙机、道岔外所闭装置、道岔密贴检****铁路局颁发的《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物资须具有铁路近5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供货业绩,且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集团公司主管部门或设备管理单位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对应的合同文件。 3.代理商须满足: (1)持有所代理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且制造商承诺提供售后技术服务; (2)所代理的制造商须满足上述第2条的要求; (3)具有铁路成功销售或服务的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
| 273 |
**市**区 |
中铁十二局 |
||||||
| 3 |
电源屏 |
XH03 |
套 |
3 |
**市**区 |
中铁十局 |
**** |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投标物资须具有由通过CMA认证和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现行标准出具的投标物资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投标物资须具有铁路近5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供货业绩,且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集团公司主管部门或设备管理单位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对应的合同文件。 |
| 3 |
**市**区 |
中铁十二局 |
||||||
| 4 |
点灯监测单元 |
XH04 |
台 |
757 |
**市**区 |
中铁十局 |
**** |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制造商须满足: (1)投标物资须具有由通过CMA认证和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现行标准出具的投标物资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2)投标物资须具有铁路近5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供货业绩,且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集团公司主管部门或设备管理单位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对应的合同文件。 3.代理商须满足: (1)持有所代理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且制造商承诺提供售后技术服务; (2)所代理的制造商须满足上述第2条的要求; (3)具有铁路成功销售或服务的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
| 355 |
**市**区 |
中铁十二局 |
||||||
| 5 |
断路器 |
XH05 |
个 |
439 |
**市**区 |
中铁十局 |
**** |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制造商须满足: (1)投标物资须具有由通过CMA认证和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现行标准出具的投标物资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2)投标物资须具有铁路近5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供货业绩,且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集团公司主管部门或设备管理单位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对应的合同文件。 3.代理商须满足: (1)持有所代理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且制造商承诺提供售后技术服务; (2)所代理的制造商须满足上述第2条的要求; (3)具有铁路成功销售或服务的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
| 1096 |
**市**区 |
中铁十二局 |
||||||
| 6 |
防雷 |
XH06 |
架/台/个 |
135 |
**市**区 |
中铁十局 |
**** |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制造商须满足: (1)投标物资(防雷箱、防雷分线柜、防雷器)须具有由通过CMA认证和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现行标准出具的投标物资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2)投标物资(防雷箱、防雷分线柜、防雷器)须具有铁路近5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供货业绩,且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集团公司主管部门或设备管理单位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对应的合同文件。 3.代理商须满足: (1)持有所代理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且制造商承诺提供售后技术服务; (2)所代理的制造商须满足上述第2条的要求; (3)具有铁路成功销售或服务的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
| 25 |
**市**区 |
中铁十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