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苏州城市学院形象宣传广告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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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形象宣传广告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6-04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2025年****形象宣传广告

拟采购服务的说明:

(一)采购内容:2025****形象宣传广告投放服务

(二)拟采购的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柒万陆仟圆整(¥76,000.00元)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采购内容具有不可替代性。经研究,**市**区、**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市等9处核心干道位置是投放我校品牌形象宣传广告的理想点位。这9处点位及其对应的最佳广告载体为:

**区:乐桥(跨干将路广告牌)、干将西路(双面灯箱)、干将东路(双面灯箱);

工业园区:星湖街主干道(双面灯箱)、万盛街主干道(显示屏)、湖东玲珑街主干道东北角(显示屏);

**区:东吴北路(人民路)与**东路东南角(显示屏);

高新区:****超市楼体(显示屏);

**市:新世纪大道珠江路主干道西南角(显示屏)。

经深入实地勘察与产权关系确认,上述所列9处特定点位及其具体广告载体(灯箱、跨街广告牌、显示屏)的经营权目前均由****独家承租并运营。鉴于仅有该供应商能够提供所需广告位及相应载体的广告发布服务,本次采购内容具有不可替代性。

2.供应商具备卓越服务能力与可靠**基础。在过往**中,该公司在广告投放执行、后期运维保障及服务响应等方面表现突出,**反馈良好。基于长期的**实践,****公司具备承接本次重要宣传任务的专业能力、稳定性和服务保障水平。

因此,论证专家组一致认为本次拟采购的“2025****形象宣传广告”,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并选择“****”负责实施。该采购方式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路1172号苏城广告

三、公示期限

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1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论证人员名单

宋丹、徐汝华、邵杰、祝仁涛、吕青松

2.公示媒体: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名称:****

地 址:**市**区**大道1188号

联系人:戴老师

联系电话:0512-****0568

邮箱:cgzb@szcu.****.cn

2.监督电话:0512-****7238

****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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