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化工储气罐采购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04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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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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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化工储气罐采购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化工储气罐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
载明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名称 **** **振华****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201.250779 216.652600
质量(如有)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交货期)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 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固定式压力容器其他高压容器(A2)、TS****974-2026、2026年11月07日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A2、TS****676-2025、2025年07月14日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不适用 不适用
业绩 1、朱家墩项目-油田用罐采购、中石化******公司、2023.4.27
2、****公司储水罐及配套设备采购、中国****公司****公司、2023.2.16
3、2023年200328小类买卖(30方双层二氧化碳储液罐)、中国****公司****公司、2023.****.14
4、2023年200328小类买卖(30方双层二氧化碳储液罐-)、中石化****公司、2023.****.6
5、储气罐采购、中国****公司****公司、2022.****.30
6、****公司 2023 储气罐采购框架、中石化****公司、2023.****.26
7、华东工程储气罐框架采购、中石化****公司、2022.****.6
8、常压设备框架买卖、**华北石油迪威尔石化****公司、2023.5.29
9、****公司 2024 年储气罐框架采购、中石化**石油工 ****公司、2024.****.10
10、榆****公司 聚合装置非标储罐采购、榆****公司、2024.****.10
1、中国****公司****公司加压仓设备、中国****公司****公司、2022.5.30
2、****集团****公司物资采购、****集团****公司、2023.****.26
3、神东煤炭压力容器(储气罐)询价采购、中国****公司****公司、2021.****.19
4、**自****研究院阿拉善分院物资采购、**自****研究院阿拉善分院、2023.****.10
5、****集团****公司物资采购、****集团****公司、2022.****.01
6、**建元****公司废水提级利用与分盐结晶项目、**建无****公司、2022.****.21
7、****集团****公司物资采购、内****公司、2022.****.01
8、****集团****公司物资采购、******公司、2022.****.01
9、****集团****公司物资采购、国能**能源黄****公司、2022.****.01
10、中国****公司****公司物资采购、中国****公司****公司、2021.****.19
11、**鑫****公司10万吨/年颗粒硅项目、**鑫****公司、2022.****.04
12、1中国神华****公司****公司加压仓项目、中国神华****公司****公司、2024.****.2
13、神****公司黑选加压仓及哈选加压仓项目、****商贸有限公司、2024.9.9
14、神华******公司项目采购、神华******公司、2025.****.17
15、国能蒙****公司项目采购、国能蒙****公司、2025.****.25
16、神华******公司项目采购、神华******公司、2025.****.27

包号 包名称 中标候选人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7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苏绍坤 电话:0951-****049
邮箱:****@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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