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槐林镇官塘村李家圩农田种植种子、化肥、农药等货物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5月29日
开评标日期:2025年06月04日
槐林镇官塘村李家圩农田种植种子、化肥、农药等货物采购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中标人名称:**市****公司
地址:**省**市**市槐林镇槐青路5号
最终报价:贰拾陆万元整(¥26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供货质量:合格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人:向主任 电话:136****9389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建材大市场长虹街一栋四楼
联系人:方润川 电话:138****0526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可在公告期内通过书面形式(或盖章扫描件)在工作时间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