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市
签订时间:2025年5月29日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依照《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小学教师数字素养网络培训项目”服务事项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及附件。
说明和要求:
1.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项目编号:****)和响应文件及其澄清和确认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2.本合同内容受中华人民**国的法律保护和制约;
3.本合同术语的定义按《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和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关条款解释。
4.本合同项目全部内容均不得转让、不得分包、不得挂靠,禁止挂牌企业参与竞争,如甲方在合同签订后发现乙方有上述行为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且不支付任何费用。
5.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安全主管和质量监督检验部门的现行有关规定,保证提供的服务、设备、材料的全部内容严格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和响应文件的承诺执行,并完全符合国家标准和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规定的验收标准要求。
6.乙方的服务进度应服从甲方的总体进度安排和需要。
一、合同范围和交货时间
合同范围:
1.1 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售和提供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相关服务。
1.2 服务期限:2025年9月30日前。
二、培训要求
2.1 培训整体要求:项目承办院校(机构****小学教师数字素养测评后,根据教师数字素养测评分析报告,****小学教师数字素养网络培训。其中,****小学教师数字素养的测评及分析报告工作需于6月30日前完成。
2.2 网络培训人数为2099名,培训总学时为36学时,其中思想政治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教育家精神教育、法治教育、师德教育、健康教育累计不少于6个学时。
2.3 乙方的培训平台要具备良好的网络培训支持条件。服务器、宽带、并发承受力、多网连通性、视频点播、浏览速度等能够满足网络培训要求。网络培训平台支持手机移动学习或有自主版权的移动学习APP客户端;可实现线上签到、直播授课、录播回放、即时互动、课堂监管、打印证书等功能,数据处理能力强,系统运行安全稳定。
2.4 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需每月28日前报送当月“****小学教师数字素养网络培训项目”工作进展情况。
2.5 培训结束后,乙方需及时报送培训结业学员名单和培训绩效总结材料,绩效总结材料主要总结“****小学教师数字素养网络培训项目”实施情况、重点举措、工作亮点、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等。
三、价格
本合同的合同总价为人民币328,000.00元(大写叁拾贰万捌仟元整),该价格为甲方向乙方支付其履行本合同所有义务的固定不变价格。
四、货款支付
4.1 支付货币:人民币支付。
4.2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支付。
4.3 支付办法:合同双方盖章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50,0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小学教师数字素养的测评,并提供甲方认可的分析报告后支付人民币150,000.00元(大写:拾伍万元整);剩余款项于项目结项后一次性付清。
五、税费
5.1 现行税法所征收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5.2 根据现行税法向乙方征收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5.3 如有发生在中华人民**国境外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应由乙方支付。
六、不可抗力和风险
6.1 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则**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系指双方在缔结本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
6.2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6.3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通知整改,且每次整改甲方有权扣除合同总价2%的违约赔偿,累计被通知整改超过5次或接到通知后未在5日内整改的,甲方有权通知解除本合同,乙方全额退还甲方已付款项。
6.4乙方未在约定时限内提交报告的,每逾期1日,按照合同总价的0.5%支付违约金.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若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法院提请诉讼。
八、合同的修订和补充
对合同款做出的任何改动,均须由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为有效。
九、合同生效执行
9.1 本合同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9.2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9.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附件:
学员个人信息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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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名称(公章):
全权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中****分行
账 号:138****01061
地 址:**市藏**路15号
联系人:彭晚红 139****9880
乙方:****
名称(公章):
全权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科技园区支行
账 号:010********120****97714
地 址:**市**区北三环中路44号**文教产业园F座3层
联系人:雷平 010****1976,139****0239
附件:
学员个人信息保密协议
鉴于乙方中标 “****小学教师数字素养网络培训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接触到学员个人信息,为保护学员个人信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学员个人信息保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信息定义
本协议所称保密信息是指乙方在参与 “****小学教师数字素养网络培训项目” 过程中,通过测评、培训等环节获取的学员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学员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工作单位、职务、学历、身份证号码、数字素养测评数据、培训学习记录及其他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的信息。
二、保密义务
1.乙方应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确保保密信息的安全,防止保密信息被泄露、篡改、丢失或不当使用。
2.乙方仅可将保密信息用于本项目的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学员数字素养测评、培训课程安排、学习过程管理、培训效果评估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3.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因项目需要,乙方需将保密****公司或**方,****公司或**方同样遵守本协议的保密义务,****公司或**方的保密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4.项目结束后,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删除或销毁不再需要的保密信息,确保保密信息不再留存于乙方的系统或存储设备中。如因法律法规要求或其他合理原因无法删除或销毁的,乙方应继续履行保密义务。
三、违约责任
1.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泄露、篡改、不当使用保密信息或未履行保密义务,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与乙方签订的主合同,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若乙方的员工、关联公司或**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视为乙方违反本协议,乙方应按照上述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四、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他条款
1.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与主合同一致。
2.本协议作为主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协议与主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