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等有关规定,****于2025年4月19日组织召开了**县2022至2023年度农村公路**桥梁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以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代表和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
会前,验收组代表查勘了**县2022至2023年度农村公路**桥梁项目现场和影像资料,查阅了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技术资料。会上,听取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汇报,以及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的补充说明,经质询与讨论,形成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意见。
验收组认为:建设单位依法编制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足额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履行水土保持法定程序完整;按照方案批复落实了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基本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批复方案确定的目标值;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工程质量总体合格,运行正常,后续管护责任已落实,达到水土保持方案要求。符**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对**县2022至2023年度农村公路**桥梁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成果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1日-2025年6月1日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181****5325
建设单位:****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栅格****公司
监测单位:无
建设地点:**省/**市/**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