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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现将****沥青混凝土拌合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内容(包括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县交通****公司沥青混凝土拌合站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县铁佛镇高荣村二组、鱼溪镇碾**村四组
建设内容:拟在**经开区新型建材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建材厂房一期内建1座沥青混凝土拌合站。为**县X009鱼溪镇至金李井镇美丽乡村路、S401**县鱼溪镇至铁佛段改建工程提供沥青混凝土,不外售。年产42271.26 t沥青混凝土。工程结束后拆除设施设备并对项目占地进行整治、复耕。
公示时间:2025年06月04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余工
联系电话:028-****1327
邮箱:/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