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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陕秦岭委〔2020〕 6号)文件要求,现将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反馈问题:******村委会****中心,原建有办公楼1090.66平方米、篮球场944.47平方米、配电房12.01平方米、彩钢房17.81平方米,用地面积为14202.14平方米,其中耕地3372.40平方米、林地5992.52平方米、草地4776.24平方米、农村道路60.97平方米。前期,******局对该项目未办理用地手续对其立案调查,于2023年5月31日对该案件结案;将配电房和彩钢房拆除,非法占用的21.30亩土集体土地退还村集体;没收违建的办公楼和篮球场并处以20.3513万元的罚款。省级抽查组检查发现,项目用地手******厅的批件。
二、整改目标:按程序及时完善用地手续,确保 2024 年 12 月底整改到位。
三、整改措施:由**镇负责及时提供报件相关资料并缴纳相关费用,******局负责******局申请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取得农用地转用手续后,******局负责按程序组织供地。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对该项目未办理用地手******局已立案查处并结案;二是该项目于2024年1月4****政府《关于**市2023年度第二批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陕政土批〔2024〕34号),于2024年11月22****政府《关于2024年度第六批次农用地转用的批复》(安政函〔2024〕236号),于2024年12月31****政府《关于城****服务中心项目占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旬政土地批(集)〔2024〕2号)。
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完成,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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