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社会责任履行能力,****服务社会影响力,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医院内控制度要求,现公开征集具备资质的媒体宣传服务供应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媒体宣传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
1. 服务范围
o **媒体须为市级以上官方主流媒体机构
o 覆盖新媒体传播矩阵建设,包含但不限于:
官方微信公众号(粉丝量≥50万)
短视频平台健康类账号(粉丝量≥30万)
o 提供健康教育专题节目制作及推广服务
2. 传播要求
o 制作发布心理健康科普短视频、专家访谈、微信推文等公益广告≥30次
o ****医院最终审核
3. 服务期限
o 6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 质量要求
o 传播内容需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5. 预算说明
o 采用综合单价法计价,总价不超过15万元(以财政评审价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
1. 具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授权方或者被授权方提供复印件)
2.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近三年依法缴纳社保及完税证明
四、报名方式
1. 时间: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08:30-12:00,14:30-17:30)
2. 地址:**市金象大道131号住院楼2号楼9****采购办
3. 材料清单:
o 媒体资质证明文件(含传播平台后台数据截图)
o 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授权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o 如果媒体授权第三方运营,需要附上针对项目投放运营授权书
五、特别说明
1. 本次征集仅作市场调研,不构成采购要约
2. 供应商须保证传播数据真实性,接受第三方监测核验
3. 医院有权引用应征方案要素编制招标文件
4. **媒体需配合完成《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申报
六、联系方式
项目咨询:0771-****721(宣传科)
质疑受理:0771-****775****监察室)
报名联系:0771-****770****采购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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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