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政办函〔2025〕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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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汾石高速**段******公司“10﹒27”1人伤亡事故调查报告》
的批复
县安委办:
你办《关于呈报的请示》(交安办发〔2025〕15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事故调查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安全生产条例》和《**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
二、同意调查报告对事故原因的分析和对事故性质的认定。
特此批复
2025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