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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5-06-04
******公司因业务变更,向我局提出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注销申请并提交了申报资料。现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2013]第19号)第二十六条规定,依法注销该单位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SXRST201****7457)。
****公司《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进行注销前公示,公示期从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10日。****公司申请注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事项有异议,请以电话、信函等方式进行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并应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逾期未提出异议,将依法办理注销等相关手续。
受理电话:0351-****330
电子信箱:****@163.com
受理时间:周一—周五9:00-12:00 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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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