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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报送的蒙东**科左中旗协代66kV输变电工程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申请表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涉及洪水影响评价类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1项。****水利厅委****发展中心开展了技术审查并提交了审查意见(详见附件),经研究,同意审查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该工程洪水影响评价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公司跨**辽河干流、海里河实施蒙东**科左中旗协代66kV输变电工程。工程为66kV输变电工程按规模划分属小型项目。工程穿**辽河干流有N65号、N66号、N67号3座铁塔处于河道管理范围内,位于岸线保留区;工程穿越海里河为一档架空跨越,不占用河道。
二、同意《蒙东**科左中旗协代66kV输变电工程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提出的拟建工程涉河建设方案。
(一)协代66千伏线路工程跨越两条河流,一条为西辽河干流,左岸为**市科左中旗,右岸**区;另一条为科左中旗境内的海里河。
线路均架空跨越河流,在西辽河两岸滩地上有三座铁塔位于河道管理范围内,位置坐标N65号为E122.925404°、N43.796632°,N66号为E122.928444°、N43.799569°,N67号为E122.931468°、N43.802470°,两侧堤防背河侧的N64号和N68号铁塔在河道管理范围线以外。线路一档跨海里河,海里河两侧的N83号、N84号铁塔位于河道管理范围线以外。
(二)工程所涉西辽河现状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规划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工程所涉海里河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经计算,输电线路西辽河跨越处2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1230m3/s,5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1490m3/s,10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1910m3/s;海里河跨越处1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79.94m3/s,10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211.80m3/s。
建设项目跨西辽河、海里河处导线弧垂高程高于10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分别为27.82m和29.25m,符合有关技术规定的要求。
(三)输电线路在西辽河河道内的N65号、N66号、N67号铁塔挤占行洪断面,当西辽河发生20年一遇、50年一遇、100年一遇洪水时,阻水比分别为0.95%、0.97%和0.98%,壅水高度均为0.001m,回水长度分别为10m、11m和13m。海里河铁塔位于河道管理范围外,不产生壅水。
(四)当发生50年一遇设计洪水情况下,天然河道情况下西辽河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铁塔处最大冲刷深度为5.75m,最低冲刷线高程为142.85m,主体设计应考虑冲刷影响,塔基防护措施应满足有关规范要求;海里河跨河铁塔均不在设计洪水淹没范围内,无冲刷影响。
三、你公司应充分重视河道保护工作,严禁向河道内弃土弃渣,及时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施工临时设施,保障河道行洪通畅。
四、你公司应合理安排施工工期,按承诺要求在非汛期施工。
五、拟建工程开工前,你公司应将施工安排****水务局、****水务局备案。工程建设和运行期间,你公司应妥善维护好堤防、护岸等防洪工程设施,如有损毁应及时按原标准予以恢复,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服从防汛指挥机构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指挥。
六、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有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应报我厅备案。
七、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你公司应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八、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中华人民**国水利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张智超
联系电话:0471-****632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