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公告
为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深入贯彻落实“优化存量、提高质量”的总体目标,按照建保〔2025〕10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我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集目的
以消化存量商品房、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为目标,通过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逐步健全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实现“稳民生、去库存、促循环”的多重目标。
二、征集范围
**市**内相关手续齐备、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无司法纠纷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三、房源要求
(一)房源可以是**市**内已建成的存量商品房,也可以是所在项目纳入保交房攻坚战且主体已经封顶、剩余工程量不大的在建未售商品房。支持以司法拍卖价格收购司法处置的商品房。(收购在建未售商品房项目的,要明确项目具体竣工交付日期,确保按期竣工交付)。
(二)收购的商品房以90平方米内的中小户型为主,原则上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
(三)收购的房源应位置合适,位于交通便利、配套设施较为齐全的区域。
四、收购价格
收购价格将参考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价格(即划拨土地成本和**成本加上不超过5%的利润),并结合市场情况、房屋状况等因素,通过协商确定。
五、申报流程
(一)有意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请于2025年6月30日****服务中心住保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房源资料。(联系人:周小琳,联系电话:0817-****299,地址:**市马驰街150号)
(二)后期我们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房源进行评估,评估价作为最高限价;市属国有企业与申报企业进行价格及其他相关合同条款协商。达成一致后,双方签订收购协议,并按协议约定履行相关手续。
诚挚欢迎广大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参与,共同为**市居民提供更多优质、实惠的住房选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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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