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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土**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部令第21号)(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14号)规定,将拟协议出让地块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
| 序号 | 地块号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房产面积 | 地块位置 | 用途 | 出让年限 | 备注 |
| 1 | 2025(存量)—高006号 | 1086.3 | 1518.06 | 高**唐坊镇潍高**侧、****政府南侧沿街办公楼 | 商务金融用地 | 40年 | 该地块为现状出让,地上房产与土地使用权一并出让,房产部分由受让人另行支付至财政部门。 |
自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7月4日。
二、意向用地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3.申请人为单位和组织的需出具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三、确定供地方式
1、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者,将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2、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将《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的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四、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须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
申请地点:******局309
联 系 人:交易与利用科 联系电话:0533-****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