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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000MAA7JKERXA | 建设单位法人:刘辉 |
| 王涛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市**区 |
| **壮族自治区**市******园区厂房24栋5-508 |
| 中车百****基地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7-电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电池制造;家用电力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811-C3811-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区 **市百东新区深百**产业园深百大道、医院东路交汇处 |
| 经度:106.****3672 纬度: 23.****8212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9-30 |
| 百环管字〔2022〕7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4-1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0880 |
| 1230.06 | 运营单位名称:****中车****公司 |
| ****1000MAE5C5CK6H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泰环****公司 |
| ****1000MA5NKU6065 | 验收监测单位:**天龙****公司 |
| 914********642129B | 竣工时间:2025-03-17 |
| 2025-03-18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4-17 |
| 2025-04-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5-3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52710 |
| 无变化 | 实际建设情况:无变化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风电叶片环评设计外形尺寸为90m~100m、重量75~90t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设计外形尺寸为108m~116m,90t~99t。 |
| 项目风电叶片环评设计外形尺寸为90m~100m、重量75~90t,实际设计外形尺寸为108m~116m,90t~99t。按外形尺寸计,实际风电叶片生产、处置、储存能力增大16%~18%;按重量计,实际风电叶片生产、处置、储存能力增大10%~20%,未超过30%,因此未造成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变化 | 实际建设情况:无变化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前道模具修模、小部件切割粉尘;后道切割粉尘;后道打磨粉尘;后道腻子打磨粉尘;后道精修粉尘等废气,环评建议经过高负压除尘系统+打磨/清扫套件处理后由25m排气筒排放;②环评建议铺层喷胶废气经三级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废气净化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③环评建议油漆工序(包含调漆废气和辊烘废气)、铺层喷胶废气设有独立调漆房,调漆废气接入涂装废气处理设施;调漆房内设有密闭叶片油漆设备烘烤区(涂装、固化一体),油漆工序和铺层喷胶废气一起经三级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废气净化处理后,由25m排气筒排放(DA006)。④环评建议叶片热风炉设置低氮燃烧器,经25m排气筒排放(DA011)。 | 实际建设情况:①前道模具修模、小部件切割粉尘;后道切割粉尘;后道打磨粉尘;后道腻子打磨粉尘;后道精修粉尘等废气,环评建议经过高负压除尘系统+打磨/清扫套件处理后由25m排气筒排放,实际因生产产品过大,这几个废气无法根据环评及批复要求经收集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实际这些废气采用移动式高负压吸尘器(袋式除尘)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车间为全封闭式。监测期间,监测单位在前道模具修模、小部件切割、后道切割、后道打磨、后道腻子打磨粉尘、后道精修等工序旁均设置了无组织监测点,根据监测报告可知,这几个监测点位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因此未造成重大变动。 ②环评建议铺层喷胶废气经三级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废气净化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实际因生产产品过大,铺层喷胶废气无法根据环评及批复要求经收集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实际铺层喷胶采用不含CFC的无损大气臭氧层绿色环保产品,产生的废气直接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车间为全封闭式。 监测期间,监测单位在铺层喷胶工序旁设置了无组织监测点,根据监测报告可知,该监测点位的非甲烷总烃监测浓度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企业周边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二甲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因此未造成重大变动。 ③环评建议油漆工序(包含调漆废气和辊烘废气)、铺层喷胶废气设有独立调漆房,调漆废气接入涂装废气处理设施;调漆房内设有密闭叶片油漆设备烘烤区(涂装、固化一体),油漆工序和铺层喷胶废气一起经三级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废气净化处理后,由25m排气筒排放(DA006)。实际建设油漆工序(调漆废气)设有独立调漆房,油漆工序(调漆废气)经一级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油漆工序(辊烘废气)设有油漆辊烘房,油漆工序(辊烘废气)经三级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 监测期间,监测单位在DA002、DA003排气筒设置了废气监测点,根据监测报告可知,DA002、DA003排气筒的非甲烷总烃均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甲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限值,因此未造成重大变动。 ④环评建议叶片热风炉设置低氮燃烧器,经25m排气筒排放(DA011),实际叶片热风炉天然气燃烧尾气直接经19.4m高排气筒排放(DA004),不设低氮燃烧器。 监测期间,监测单位在DA004排气筒设置了废气监测点,根据监测报告可知,DA004排气筒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的燃气锅炉标准限值,因此未造成重大变动。 根据以上描述,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发生变化后,根据监测报告可知,各项废气污染物均达到相应排放限值,因此未造成重大变动。 |
| ①前道模具修模、小部件切割粉尘;后道切割粉尘;后道打磨粉尘;后道腻子打磨粉尘;后道精修粉尘等废气,环评建议经过高负压除尘系统+打磨/清扫套件处理后由25m排气筒排放,实际因生产产品过大,这几个废气无法根据环评及批复要求经收集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实际这些废气采用移动式高负压吸尘器(袋式除尘)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车间为全封闭式。监测期间,监测单位在前道模具修模、小部件切割、后道切割、后道打磨、后道腻子打磨粉尘、后道精修等工序旁均设置了无组织监测点,根据监测报告可知,这几个监测点位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因此未造成重大变动。 ②环评建议铺层喷胶废气经三级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废气净化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实际因生产产品过大,铺层喷胶废气无法根据环评及批复要求经收集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实际铺层喷胶采用不含CFC的无损大气臭氧层绿色环保产品,产生的废气直接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车间为全封闭式。 监测期间,监测单位在铺层喷胶工序旁设置了无组织监测点,根据监测报告可知,该监测点位的非甲烷总烃监测浓度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企业周边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二甲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因此未造成重大变动。 ③环评建议油漆工序(包含调漆废气和辊烘废气)、铺层喷胶废气设有独立调漆房,调漆废气接入涂装废气处理设施;调漆房内设有密闭叶片油漆设备烘烤区(涂装、固化一体),油漆工序和铺层喷胶废气一起经三级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废气净化处理后,由25m排气筒排放(DA006)。实际建设油漆工序(调漆废气)设有独立调漆房,油漆工序(调漆废气)经一级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油漆工序(辊烘废气)设有油漆辊烘房,油漆工序(辊烘废气)经三级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 监测期间,监测单位在DA002、DA003排气筒设置了废气监测点,根据监测报告可知,DA002、DA003排气筒的非甲烷总烃均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甲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限值,因此未造成重大变动。 ④环评建议叶片热风炉设置低氮燃烧器,经25m排气筒排放(DA011),实际叶片热风炉天然气燃烧尾气直接经19.4m高排气筒排放(DA004),不设低氮燃烧器。 监测期间,监测单位在DA004排气筒设置了废气监测点,根据监测报告可知,DA004排气筒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的燃气锅炉标准限值,因此未造成重大变动。 根据以上描述,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发生变化后,根据监测报告可知,各项废气污染物均达到相应排放限值,因此未造成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①项目生产设备种类及数量发生变化。项目生产设备数量及种类变化未导致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且根据监测报告可知,各项污染物均达到相应排放限值,因此未造成重大变动。②热风炉排气筒环评建议高度为25m,实际为19.4m;碳梁倒角废气排气筒高度环评建议为25m,实际为15m;油漆工序(调漆废气)排气筒高度环评建议为25m,实际为15m。③平面布置发生变化。根据环评可知,原设计叶片生产车间内设置调漆房,调漆房内设有烘烤区,实际建设中,建设单位设置了独立的调漆房和独立的辊烘房。新增一间单检棚在叶片堆场西侧。新增一间抛丸机房,紧挨调漆房,位于调漆房东侧。④原辅材料发生变化。项目原辅料种类及数量变化,未导致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且根据监测报告可知,各项污染物均达到相应排放限值,因此未造成重大变动。 |
| ①项目生产设备种类及数量发生变化。项目生产设备数量及种类变化未导致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且根据监测报告可知,各项污染物均达到相应排放限值,因此未造成重大变动。②热风炉排气筒环评建议高度为25m,实际为19.4m;碳梁倒角废气排气筒高度环评建议为25m,实际为15m;油漆工序(调漆废气)排气筒高度环评建议为25m,实际为15m。③平面布置发生变化。根据环评可知,原设计叶片生产车间内设置调漆房,调漆房内设有烘烤区,实际建设中,建设单位设置了独立的调漆房和独立的辊烘房。新增一间单检棚在叶片堆场西侧。新增一间抛丸机房,紧挨调漆房,位于调漆房东侧。④原辅材料发生变化。项目原辅料种类及数量变化,未导致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且根据监测报告可知,各项污染物均达到相应排放限值,因此未造成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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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0855 | 0.188 | 0 | 0 | 0.086 | 0.086 | / |
| 0 | 0.1796 | 0.655 | 0 | 0 | 0.18 | 0.18 | / |
| 0 | 0.0914 | 4.174 | 0 | 0 | 0.091 | 0.091 | / |
| 0 | 0.1056 | 10.412 | 0 | 0 | 0.106 | 0.106 | / |
|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 | 项目厂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排水体制,雨水车间外侧采用明沟,明沟上方覆盖有水泥板,污水采用预埋管道形式。雨水经厂区南侧纬六路****园区东南侧六卓支流,进入星湖,作为景观水;最终经四塘河排入**。 深百**产业园现****处理厂,近期,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由吸粪车运****处理站处理。待区域基础开发建设完成后,经****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 达标 |
| 1 | 移动式高负压吸尘器、三级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一级过滤+活性炭吸附 | ①油漆工序(包含辊烘废气、调漆废气)二甲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排放标准,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相应标准;②风电叶片热风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标准,③危废暂存间废气二甲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排放标准,非甲烷总烃在《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排放标准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相应标准中从严取值。颗粒物、二甲苯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排放标准,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标准在《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相应标准中从严取值;各车间厂房外VOCs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 前道模具修模、小部件切割粉尘采用移动式高负压吸尘器(布袋除尘)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后再车间内无组织排放,车间为封闭式;碳梁倒角废气采用高负压除尘器系统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后经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后道切割粉尘采用移动式高负压吸尘器(布袋除尘)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后再车间内无组织排放,车间为封闭式。后道打磨粉尘采用移动式高负压吸尘器(布袋除尘)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后再车间内无组织排放,车间为封闭式;后道腻子打磨粉尘采用移动式高负压吸尘器(布袋除尘)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后再车间内无组织排放,车间为封闭式;后道精修粉尘采用移动式高负压吸尘器(布袋除尘)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后再车间内无组织排放,车间为封闭式;厂内设有独立调漆房,油漆工序(调漆废气)经一级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的二甲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非甲烷总烃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相应标准要求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厂内设有油漆辊烘房,油漆工序(辊烘废气)经三级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的二甲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非甲烷总烃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相应标准要求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铺层喷胶采用不含CFC无损大气臭氧层绿色环保产品,铺层喷胶废气的二甲苯、非甲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且非甲烷总烃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相应标准要求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车间为全封闭式。热风炉的天然气燃烧尾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标准后直接经19.4m高排气筒排放(DA004);危废暂存间废气由一级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的非甲烷总烃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相应标准要求且非甲烷总烃、二甲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5)。 采取各种措施减少项目的无组织排放,确保企业周边颗粒物、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6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各车间厂房外挥发性有机物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的相应标准限值。 根据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有组织废气均达到相应标准限制,因此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 达标 |
| 1 | 生产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选用低噪声设备、低噪声工艺 | 达标 |
| 1 | 根据《报告书》地下水污染防渗分区划分重点污染防渗区、一般污染防渗区、简单防渗区。本项目重点防渗区域为生活垃圾收集站、危险废物暂存区、一般固废暂存区、油化库、化学品暂存间等,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为除重点污染防渗区域外的其他区域,所采取的防渗技术措施要按照《报告书》提出的意见逐条落实。建设单位须按相关规范要求设置地下水监控系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定期监测,观测地下水水质的变化与污染情况,同时要对土壤进行跟踪监测,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 | 项目分区防渗,并按要求设置了地下水监控系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定期监测,同时对土壤进行跟踪监测。 |
| 1 | 落实各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废胶衣基料及固化剂、一次性羊毛辊刷、废合模胶、废刮板、废树脂及固化剂(未完全固化)、废腻子及固化剂、沾有涂料的废毛辊轮和地格(含漆渣)、原料废包装桶、废过滤介质(含漆渣)、废催化剂(含铂钯贵金属)、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废润滑油、废铅酸电池、废劳保用品(含油废物),代码分别为900-014-13、900-041-49、900-014-13、900-041-49、900-****-13900-252-12、900-041-49、900-041-49、900-041-49、772-****-50900-041-49、900-218-08、900-217-08、900-044-49、900-041-49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委托处置前须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管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区,危废暂存区须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性质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应分区存放;碳纤维布边角料、芯材边角料、碳梁边角料、废灌注罐(含完全固化树脂及固化剂)、脱模垃圾(部分沾染完全固化的树脂)、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砂纸、切割边角料(部分沾染完全固化的树脂、合板)金属碎屑、切割边角料、废焊材、废包装袋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固废综合利用或处置前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要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应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职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本次为阶段性验收,仅验收风电叶片部分,风电叶片部分在实际运营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油漆沾染物(包括沾染了的劳保用品、滚筒刷、刮板)、废油漆及漆渣(包括废油漆、废腻子、漆渣、废胶衣等)、废胶沾染物(包括沾染了的单组分未固化胶的劳保用品、刮板)、废合模胶(未完全固化)、废树脂及固化剂(未完全固化)、原料废包装桶、废过滤介质(含漆渣)、废催化剂(含铂钯贵金属)、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废铅酸电池。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为:废塑料(包括塑料袋膜、废灌注管、塑胶气管)、废纸板、废木材、废玻璃钢(包括毛边切割玻璃钢)、生产垃圾(包括脱模布、废砂纸、除尘器收集粉尘、废玻纤布、固化结构胶、固化手糊树脂、固化环氧树脂、废导流网、废夹芯材料等)、生活垃圾。 厂内设有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和危险废物暂存间,一般固体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后外售处理;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公司、**一****公司)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危废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修改单中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性质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分区存放。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要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应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 |
| 1 | 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等相关要求制订应急预案,按相关要求按时修订污染事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更新备案信息和材料,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项目需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应急池应对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发生。 | 已按要求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预案已备案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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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