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建设项目一号楼陈列布展设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星子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6月04日 18:54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5月27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5月28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梁叶权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6****5671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风景名胜区芦林一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92-****33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长虹大道32号9****中心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76****5671 | ||
****关于****建设项目一号楼陈列布展设计项目(项目编号:****)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建设项目一号楼陈列布展设计项目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金额(元)\(%):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5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1、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 评审标准”中“商务评审”-“设计团队实力”中“1、本项目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具有文博类或装饰设计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得5分。”更正为“1、本项目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具有文博类或装饰设计专业或室内设计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得5分”。2、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 评审标准”中“商务评审”-“设计团队实力”中“2、本项目拟派设计团队成员(设计负责人除外)中,每提供一名文博类或装饰设计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得2分;每提供一位文博类或装饰设计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更正为“2、本项目拟派设计团队成员(设计负责人除外)中,每提供一名文博类或装饰设计专业或室内设计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得2分;每提供一位文博类或装饰设计专业或室内设计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本公告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条款不一致,以本变更公告为准;其他内容变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红色字体部分。更正日期:2025年5月28日
更正日期:2025年05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风景名胜区芦林一号
联系方式:0792-****3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长虹大道32号9****中心
联系方式:176****56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叶权
电话:176****5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