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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电子警察后端设备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6月04日 18:54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4月26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5月07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卢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97-****568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县犹江大道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97-****86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县文****中心4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97-****568 | ||
****关于**省****电子警察后端设备项目(项目编号:****)的电子化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电子警察后端设备项目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金额(元)\(%):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1:原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二)技术部分“UPS电池评审依据:以上1-2项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和CNAS标识的检测(验)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制造商公章以佐证,不满足或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不得分。”现变更为:“UPS电池评审依据:以上1-2项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验)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制造商公章以佐证,不满足或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不得分。”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2025年05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犹江大道
联系方式:0797-****8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县文****中心4楼
联系方式:0797-****5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先生
电话:0797-****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