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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管委会、项目负责人:
根据《****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科研管理办法》和《****关于开展2025年科研项目结题验收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发展规划与科研处初审,2025年6月3****委员会组织评审专家分级分类分组现场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6月4日至6月1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以书面形式向发展规划与科研处或考勤与监察处提出。
立项2024****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评审未通过的可继续优化研究,1年后再次申请结题;立项202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评审未通过的可办理项目延期,继续优化研究,1年后再次申请结题;立项202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评审未通过的不能办理延期,项目终止。
联系人:李彦升 135****6349(发展规划与科研处)
武正文 159****5211(考勤与监察处)
附件:1.****2025年科研项目结题评审结果汇总表(地厅级)
2.****2025年科研项目结题评审结果汇总表(校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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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4日